李志的基本观点是什么?
基本观点:“私者,人心也,人必私而后其心见。”“尽天下之利交友”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和商业交易符合天道,反对“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
李志(1527 ~ 1602),汉族。福建泉州。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中世纪自由主义学派的创始人,一代泰州学派大师。起初,他姓林,名哉。后改姓李,名之,字鸿福,名卓吾,别号温岭居士、百泉居士。
嘉靖三十一年,你要试试。通过历法,他传授了京城圣旨和国子监博士。万历年间,任姚安知府。弃官,留在湖北黄安麻城芝罘医院?。在麻城讲学时,成千上万的信徒,良莠不齐,晚年往返北京等南北各地,被诬告、囚禁、自缢。在社会价值取向方面,他批判重农抑商,赞扬商人的功绩,提倡功利价值,符合明代中后期资本主义的发展要求。李志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