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东湖先生是谁?

民国时期的东湖先生是严书堂。

因其为武汉大学选择东湖,并于1949后在武汉大学法律系编纂室、图书馆工作,服务武汉大学半个多世纪,故被封为东湖先生。

闫树堂(1891-1984),河北定县人;1914毕业于北洋大学,1915赴美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1920获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1回国,历任北京大学法学系教授、主任,武汉大学法学系教授、主任,清华大学法学系教授、主任,西南联合大学法学系教授、主任,兼任宪法实施协会委员,监察院监事,第一审判法庭法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中华民国法学会编委。1949后在武汉大学法律系编纂室、图书馆工作;他是中国近代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

个人简历:

颜书堂(1891—1984),本名赵亭;河北定县人;他是中国近代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

1914天津北洋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15公务费用赴美留学,先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学习法律,并获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21回国后,被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聘为教授兼法律系系主任,还教授清华大学法学课程。后担任南京国民政府法制局编辑。

从1928年9月到1931年6月,从1937年8月到1938年2月,从1947年9月到1984年6月,三次担任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其间,他三次担任法律部部长。此外,他还是武汉大学培养教育委员会和出版委员会的主席,以及社会科学季刊编辑委员会、图书委员会、图书损坏检查委员会、女生指导委员会和特别规定审查委员会的成员。讲授民法通则、外国法、国际私法、民法亲属继承法等。

65438年至0935年在北京大学任法律系系主任,后在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任法律系系主任。1938年2月,当选国民政府监察委员;1948年7月任国民政府司首席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在武汉大学法律系担任教授,后在武汉大学编纂室和图书馆工作。当选湖北省政协委员、中国对外文化协会武汉分会理事、中国政治学会理事。

1984年2月20日,严书堂先生在湖北武汉逝世,享年9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