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和区长哪个级别大?
级别都是平等的,但是党委属于决策层,政府属于管理层,所以区委书记大。市委书记的职责是负责市级区域内的党务工作,加强党的领导。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开展本地区党建工作,成立政法委,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分工负责。市长的职责是主持市人民政府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政府和省政府负责。
区长是行政区的行政首长。
1.区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人,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地区首长有许多种类和层次。县级单位的区长相当于县长,低于市长(地级市),高于乡长(市长)。在中国,区长其实是一个区的二把手,仅次于区委书记,一般是区委副书记。
2、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拥有最终决策权、行政指挥权和人事提名权;副区长协助区长主持区政府日常工作;其他副区长根据各自分工协助区长工作。
3.区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区政府全体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也可以委托副区长召集上述会议。区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区政府全体会议或区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区长负责签署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规范性文件,对外签订合同,签署提交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案,任免人事等文件。
4、副区长按照各自分工或受县长委托做好工作;完成临时分配的任务;及时调解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矛盾;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区长汇报;我们应该认真调查研究政策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
5、分局局长常见职务:
主要是地级市(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的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CPPCC主席和省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和国家各部委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国务院部委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