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风险事件
早在2020年3月,上海银保监局就已责令安信信托整改5项违法事实,并处以654.38+04万元罚款。事后公布的违法项目多达31个。目前,安信信托已转让超过90%的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风险处置和重组仍在进行中。
担保承诺暴露了信用和内部控制问题。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6月10日披露,安信信托及其关联方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及时披露提供大额担保的承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大诉讼事项及资产限制披露不及时、2018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
从安信信托2019年以来发布的多份财报中可以看出,公司与部分第三方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103010或出具框架合作协议提供担保承诺。
截至2020年6月65438+2月31日,安信信托股票担保承诺余额合计为752.76亿元,占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86.45%。担保承诺等原因引起的诉讼50起,涉及本金184438+000万元。
早在2020年3月,上海银保监局就已责令安信信托整改5项违法事实,并处以654.38+04万元罚款。同年6月,公布了31个对应的违法项目。从时间上看,相关违规行为主要发生在2016至2019,部分担保承诺出具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
上交所指出,安信信托对外提供大额担保,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迟只披露了2019和2020年的年报及相关诉讼公告,相关信息披露严重滞后。公司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未有效执行合同印鉴审批流程,导致前述大额担保未能及时发现,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安信信托公告显示,自2021以来,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公司与大量担保承诺持有人达成和解。截至今年4月30日,已剔除大部分担保承诺,担保承诺余额为20.07亿元。在此之前,安信信托已经连续两年因提供担保承诺等事项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根据《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前提是消除审计保留意见的重大影响,这一度成为安信信托重组的重要障碍。
重大诉讼、受限资产、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违规
处罚文书显示,2019年3月至2012年2月,共发生诉讼33起,涉及金额约114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37%。其中,截至2019年5月28日,公司12个月累计涉案金额达128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8%,首次达到披露标准。
但直到2020年4月22日、4月30日、7月的2019、10月的16和2月的17、18,安信信托才单独披露。
此外,5438年6月至2020年7月,共发生诉讼38起,涉及金额约83.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82%。其中,截至6月65438+10月65438+2020年3月,首次达到披露标准。但安信信托直到2008年6月23日和2008年7月23日才披露。2020年3月至2021年4月3日,有27起诉讼,涉及金额约74.25亿元,在符合信息披露标准后未及时披露。
除了诉讼,安信信托的部分有限资产也披露不及时、不完整。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质押资产账面价值44亿元,冻结资产账面价值57亿元,合计受限资产101.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8.6%,占其经审计净资产的132.63%。但安信信托仅在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账面价值96.2亿元的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直到2020年5月15日才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了冻结自检资产质押的情况。
此外,安信信托2018年度报告也存在“疏忽”导致的会计差错,少报营业收入1055万元。安信于2065438年5月1日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其中提到,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将所持印纪传媒股份错误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应的-1.55亿元公允价值变动错误计入“公允价值”。该错误显示如下
上海银保监局此前披露的违法事实中,除保函外,安信信托在2016至2019期间,非法挪用部分信托项目的信托财产用于非信托目的;2018至2019,部分信托计划风险未充分揭示;2016至2019期间违规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2016至2019,安信信托部分信托项目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股东和高管受到了惩罚,高管反对高天国。
鉴于上述违法事实,上海银保监局曾对时任安信信托总裁的杨晓波作出行政处罚,终身禁止其担任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从上交所的处罚来看,基于上述违法事实,不包括责任人,还有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时任行长王、时任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宝英、时任财务总监庄海燕、时任董事会秘书吴、陶金玉、。其中,庄海燕被监管警告,赵宝英、吴、陶金玉、王。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公开谴责安信信托等人员,认定王少芹、邵明安五年内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之杰”)违反诚信原则,利用其控制地位侵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重大经营风险,对公司大额担保承诺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也受到公开谴责。
在强调保证担保业务只有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知晓,且未通过公司内控审批制度的同时,其他相关负责人直接将问题根源指向了民族英雄、实际控制人高天国,称董事会对是否披露相关信息的决策完全由高天国掌控,这是高天国存在内控缺陷的经营方针,如进行大额保证担保。他们没有能力拒绝执行,也没有权利决定是否向社会公开。
郭志杰表示,安信信托签署担保承诺书是公司自己的经营行为,与此无关。郭志杰没有参与相关谈判和签署过程,也不是相关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
但上交所查明,根据安信信托2021年7月28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董事会关于消除部分经营风险措施的意见,公司出具保底承诺,系因郭志杰及实际控制人高天国深度介入公司经营管理,涉嫌违法违规、操作不当,高天国作出决定,制定了大额保底承诺业务政策。
最终上交所认定郭志杰对第一次违规负主要责任,但未认定其对公司其他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此外,考虑到实际控制人高天国已经因病去世,对他的纪律处分程序已经终止。
目前,安信信托仍在推进风险处置和重组。根据此前披露的重组预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上海地安将成为安信信托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44.44%,郭家杰持股比例由52.44%降至29.13%,实际控制人由高天国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今年4月,定增方案获批。
根据2021年报,审计机构对安信信托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4月29日,公司以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要求为由,向上交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但随后于5月28日以更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充分揭示后续不确定性相关风险为由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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