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你好!!要不要《建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带条文)》GB 50343-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国家标准

建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3-2012

主编: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日期:20121二月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编号1425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43-2012,自2012、12、12起实施。其中,第5.1.2、5.2.5、5.4.2、7.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与规范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六月2012 11

本规范基于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出版的《建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载于/WEBARS/Book/14095/165438。

本规范分为8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防雷区划、防雷分类和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设计、防雷施工、检测验收、维护管理。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删除了原始规范中未使用的个别术语,并添加了正确理解本规范所需的术语解释。此外,对保留条款的原有解释也进行了调整。

2.根据风险管理要求,增加了雷击风险评估的内容。同时,在附录中,增加了根据风险管理要求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具体评估计算方法。

3.调整了表4.3.1中各类建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等级分类。

4.对第五章“防雷设计”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5.第七章名称改为“检查与验收”,内容有所调整。

6.增加三个附录,即附录B“根据风险管理要求进行雷击风险评估”、附录D“雷电磁场强度计算方法”和附录E“信号线电涌保护器冲击试验波形和参数”。附录F《全国主要城市年平均雷暴日统计表》根据现有最新数据进行了修订,仅列出了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部分二级城市的年平均雷暴日。原附录“验收测试表”被取消。

7.《守则》第5.2.6条和第5.5.7条第2款(原第5.4.10条第2款)不再是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中以粗体标注的条款是强制性的,必须严格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本规范的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日常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广防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体国际2号楼,邮政编码:100048);四川中广防雷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四川成都高新西区天宇路19号,邮政编码:611731)。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四川中广防雷技术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加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

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防雷中心

上海防雷中心

北京爱劳高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戴家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泰勒电气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德言、李、刘守先、、、邵敏杰、、陈勇、、徐志敏、、蔡振鑫、、张红文、杨国华、张向贵、王海涛、王守奎。

本规范主要审核人:田友莲、周、张毅、、、杜一伟、陈中立、张太仁、赵军、。

1的一般规则

1.0.1为预防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本规范不适用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建筑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保护。

1.0.3建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1.0.4在建筑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设计中,应根据建筑电子信息系统的特点和工程的总体要求进行综合规划,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协调统一,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建筑电子信息系统应采用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措施进行综合防护。

1.0.6建筑电子信息系统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设备所在的防雷区、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雷击事故的破坏程度、系统设备的重要程度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0.7建筑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