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
一、招聘计划
浙江省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同德医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浙江省医学院、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江省血液中心、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农村改水工程办公室、浙江省医疗卫生国际合作发展中心、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等13单位(详见附件1)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36名,其中各单位自行组织招聘54人。具体岗位详见2010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浙江省卫生厅统一招聘)(附件2)和2010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各单位自行组织招聘)(附件3)。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0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
(2)本科毕业生2010;
(3)部分社工。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义务;
(2)身体健康;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应届毕业生应在201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社会人员必须持有规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省卫生厅统一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注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2月22日上午9时-2000年2月5日下午6时。
报名网址:)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卫生厅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招聘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1: 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并在浙江省卫生厅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
2010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国家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纳入面试的考生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的,在该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予录用。
(四)确定入围人员和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占50%。如总分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 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录用。博士生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5)体检和评估
体检标准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有关规定确定。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各招聘单位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只作为聘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适宜录用的,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宣传和就业
体检和考核结束后,省卫生厅将在浙江省卫生厅网站公示候选人名单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相关程序从报考该岗位或同类型岗位的人员中招聘。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2010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就业手续,2010年7月30日前不能取得规定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四、招聘单位组织招聘程序。
(1)注册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5日2010,10,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个人详细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发送至招聘单位或邮箱,邮件主题行注明“姓名、职位、毕业院校、专业及所学专业”
(二)笔试
1.硕士及以下学历考生须参加单位组织的笔试,博士学历可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满分为100。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5名。面试时间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布。
2.面试满分100。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予录用。
(四)确定入围人员和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占50%。如总分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录用。博士生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5)体检和评估
体检标准根据岗位需要和有关规定确定。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各招聘单位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且考核结论为不适宜聘用的应聘人员,按其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宣传和就业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省卫生厅网站公示7天。公示后考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资格。
动词 (verb的缩写)联系信息
浙江省卫生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87709096
浙江医院人事部
联系电话:0571—87996434
邮箱:zjyrsk @ 126.com
浙江省人民医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85893023
电子邮箱:王312369 @ 126.com
浙江省肿瘤医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88122506
邮箱:招手_创@ 126.com。
浙江同德医院人事部
联系电话:0571—89972018。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1—87115052。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88215509。
邮箱:ykyzhaopin@126.com
浙江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87692702
电子邮件:zhaopin@zjmc.net.cn。
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
电话:0572-8067462
电子邮件:huangjie1028@sina.com。
浙江省血液中心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8516123。
电子邮件:rsk@zjb.org.cn。
浙江医药卫生国际合作发展中心
电话:0571-87709077
电子邮件:czf779@hotmail.com。
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1—87567812
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农村改水工程办公室
电话:0571-87838360
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709121。
附件:
附件1:各单位介绍。文件
附件2:2010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卫生厅统招岗位)。xls
附件3:2010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各单位自行组织招聘岗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