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保护金龙信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优美环境为目标,改善中心城市人居环境,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城市生态系统。
二、整治的目标
经过40天的综合治理,金龙河水质明显改善,滨河景观明显改善。
三、整治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企业污染控制
1.5月20日前,对流域内各类工业企业的污染源、矿山、危险化学品等水环境污染重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市、区环保局,市、区经贸委(局),区矿管办。
责任人:、、黄、邱、邱。
2、加大对排污企业的日常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管理,确保正常使用,做到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区环保局,市、区经贸委(局)。
责任人:、、黄、邱。
3.5月20日前完成市区大中型餐饮行业第二批隔油池建设。
责任单位:市、区环保局
责任人:、黄。
4.4月30日前完成城区洗车场综合整治,责令其建设环保设施。限期5月中旬前建成投入使用,不达标的一律关停。强制使用无磷洗涤剂,使用含磷洗涤剂的没收和罚款。
责任单位:市、区工商局、市监察支队、市、区环保局。
负责人:、、、邓应生、黄。
(2)生猪养殖业污染控制
1.营造全面提升的舆论氛围。4月30日前,新罗区各相关镇(街道)召开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营造氛围。
责任单位:新罗区市政府、市、区宣传部、市、区广电局、龙岩电视台、闽西报社、龙岩有线电视台、金龙上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新罗区各乡镇负责人、办公室主任。
2、以乡镇为主,在市、区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认真落实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确保2006年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市、区畜牧水产局,市、区环保局,龙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相关单位主要领导。
3.8月底前,完成曹溪平圩高速公路外侧附近及东山村、龙门湖坑村、红方子安村、中城葫芦溪、东城牛坑等重点区域养猪场的治理、搬迁、关停工作。
责任单位:曹溪镇、龙门镇、红方镇、西贝镇政府,中城街道、东城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有关乡长和办公室主任。
4.5月25日前,组织力量拆除一批违规新建、扩建的养猪场。
责任单位:新罗区市政府、市国土局、区林业局、新罗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张惠阳、廖立团、张、陈立平、新罗区乡长、办公室主任。
5.5月25日前,对违规直排造成严重污染的养猪场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新罗区市、区环保局、市国土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廖立团、黄、新罗区各乡镇、办事处负责人。
6.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畜禽污染防治办法》和各省市的要求,对年存栏500头以上、未能实现零排放的养猪场征收排污费。
责任单位:市、区环保局
责任人:、黄。
7.全面推行“猪-沼-草(竹、果、林)”等生态养殖模式,加强种植狼尾草和黑麦草的宣传推广和技术培训,督促所有养猪场采用干粪清理和固液分离器,全面实现干湿分离。
责任单位:市、区畜牧水产局,市、区环保局,龙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新罗区乡长、办公室主任魏、、、翁雪芬、黄。
(三)小西河水电站处理
对流域上游水电站发电蓄水进行科学监管。4月底前重新评估小水电站环保措施,督促业主及时做好清淤工作。赛龙舟期间,要责令水电站停止发电,开闸放水。
责任单位:市、区水利局,市、区环保局,龙管委。
责任人:李、、饶良信、黄、。
(4)水土流失控制
1,5月8日开展环保和水保措施检查,并建立监督档案。对环保、水保措施不达标的,责令整改,5月20日前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市、区水利局、环保局、龙管委会。
责任人:李、、、饶良信、黄。
2.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指导业主在裸露地表植树种草,尽快倾倒恢复植被。按照2006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全面完成“挂白山”、水土流失治理和绿化任务。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区水利局、新罗区矿管办、林业局。
负责人:廖立团、李、饶良新、邱、陈丽萍。
3、每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流域内乡镇要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选矿厂,坚决制止向河道倾倒矿山废渣、废土。电力部门停止向无证矿和选矿厂供电。
责任单位:龙管委会、环保局、矿管办、市电力局、适中镇、草溪镇、小池镇政府。
责任人:、、黄、邱、、林密、邱晓玲、苏。
(5)河道卫生和保洁管理
1前和5月15前,彻底清除河岸两侧杂草和截污沟上影响河道景观的杂草、淤泥、菜地。
责任单位:市、区水利局、金龙净水公司。
责任人:李、饶良信、。
2.加强核心区河道垃圾清理。5月30日前,上游各镇街要集中时间和人力对本辖区河道卫生进行集中整治。
责任单位:新罗区龙管委会、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林金华,相关乡长及办公室主任。
(6)污水管网建设
近期,对新安食品城、中央酒店听秀桥、瑞德酒店等沿河雨、排污口进行科学封闭,重点完成星辉小区、滨江小区、烟厂老宿舍区、商贸城小区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金龙净水公司。
负责人:郑立新、陈向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市直有关部门和新罗区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到,金龙河综合整治直接关系到中心城市形象、良好投资环境建设、群众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和谐社会建设。加大金龙河综合整治力度刻不容缓。市、区各职能部门和相关镇街一定要高度重视金龙河综合整治工作,本着执政为民的思想,狠抓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面提高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闽西日报、有线电视台要按照工作部署,加大“保护金龙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的宣传力度,通过开辟宣传栏、访谈、治理工作跟踪报道等形式,分阶段开展专题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水危机意识和自律意识,使保护金龙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
3、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严格实施“一把手”工程。相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督、亲自检;要严格奖惩措施,切实落实监管和治理责任,建立“领导抓、领导带、层层抓”的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
4、密切合作,各负其责。市和区、镇(街道)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履行职责。成立了龙岩市金龙综合治理检查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雪明任组长,龙管委会主任林金华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城管办、文明办、市国土局、市建设局、龙岩电视台、闽西日报、龙岩有线电视台、市、区水利局、市、区环保局、 市、区绩效办,市、区经贸委(局),市、区畜牧水利局。 每周督导一次,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导,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直至问题彻底解决,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综合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