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君的简历。
1989.07——1991.02,宁波大学团委主任;
1991.02——1993.05,宁波大学团委副书记;
1993.05——1995.09,宁波大学团委书记、学生处副处长、学生处副处长;
1995.09——2000.12,共青团宁波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0.12——2002.09,共青团宁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2.09——2005.02,宁波市北仑区委副书记(副处级);
2005.02——2005.03,宁波市海曙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5.02—2007.01,宁波市海曙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7.01——2007年2月,宁波市海曙区委书记;
2007.02——2011.04,宁波市海曙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04——2014.02,宁波市政府副市长;
2014.02——2014.03,宁波市政府副市长、鄞州区委书记;
2014.03——2014.04,宁波市委常委、副市长、鄞州区委书记;
2014.04——2015.11,宁波市委常委、鄞州区委书记;?
2015.11——2015.12,宁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鄞州区委书记;
2015.12——2017.02,宁波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7.02——2017.03,宁波市委副书记;
2017.03——2017.12,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7.12——2019.09,台州市委书记;?
2019.09——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台州市委书记。第十四届浙江省委委员。
扩展数据: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
党组讨论决定本单位的下列重大事项:
(1)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重要事项,以及下属单位党组、机关、党组织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2)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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