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什么时候开始使用简体字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2年2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征集民国以来提倡汉字简化的学者们的建议。1954年底,《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提出,并于1955年2月在《人民日报》发表。7月,国务院。10月28日1956+65438,协会采用简化字515,简化字部首54。
1977年,文革刚刚结束,《汉字第二次简化方案》草案就出台了。1986国务院废止“两个简化方案”。同年,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组的国家语委重新公布了简化字汇总表,同时与文化部、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简化字的通知》,一致表示汉字的字形要保持一段时间的稳定,以方便应用。至此,中国大陆的汉字简化运动暂时告一段落。
2000年6月5438+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该法将于2006年6月5438+0日起施行。国务院将从法律上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同时将方言、繁体字、异体字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允许它们在一定地区和特定地域长期存在,但不得在普通话广播和电影中滥用。在电影、电视剧中担任主角的演员,在剧中一般要说普通话。如果内容需要,不宜过多使用某些方言。使用方言的电影和电视剧的数量也应该得到控制,但地方戏不包括在内。
扩展数据:
执行现状
推行简化字后,很多人看不懂前人的绘画、古籍、古迹上的题字,会导致文化断层的现象,所以提倡“知繁就简”。也就是说,我们要鼓励写简体字,但是要多了解繁体字。就像白话文推行后读文言文一样。中国大陆的许多招牌经常看到繁体字,如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和宏基电脑。圣诞卡和贺年卡大多是繁体字,牌匾和书法并存。
在北京,“中国海淀图书购物城”和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的招牌都有很大的浮雕字,很多招牌为了美观,使用了更多的繁体字。但教科书、出版社、电视都用简体字,但古籍出版社也用繁体字。(北京大学台湾省学生P.108)
作为一门独特的艺术,中国书法在中国大陆并没有受到简体字的限制。因为书法是一门艺术,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艺术形式,是中国文化的瑰宝。艺术的作用不是传递信息,记录历史,所以没必要用简化字。其实草书艺术就是一个简化字。把一个多笔画的字简化,然后表达出优美的形式,这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本身就是一种艺术上的再创造。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