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变更地址变更流程
1.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填写《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
2、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的证件信息及相关书面材料;
3.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内容,在系统中变更相应信息;
4.在上海变更居住地址的,当场变更上海市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
5.姓名、性别、民族、户籍等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系统中申请变更(需新证),并当场打印《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受理回执》交给持证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重新制作的证明后,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证明。
另外,变更居住证需要的材料有:
1,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
3.变更住址信息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上海市合法住所证明;
4.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户籍等身份信息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变更公民身份号码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
如果重新签发证书,证书费用为人民币20元。
此外,外国人在上海申领居住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登记居住满6个月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1)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购买的房屋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住的房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住单位或学校宿舍的,提供单位或学校的人事或保卫部门;
4)居住在近亲属购买或租赁的房屋的,还应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宿舍出具的证明。
变更居住证住址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及本人居住地址有效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到当时办理居住证的地方去换。如果跨市区变更住址,一般需要先注销旧居住证,再办理新居住证。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和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机关委托的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延长按期制发居住证的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本人照片、居住地址、就业、就学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