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敏简介
唐敏,女,原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家。1989 65438+2月26日被捕。
被告唐敏写了一篇中篇小说《太姥山的妖气》,发表在《南京青年文学月刊》2月第2期,1986。小说使用了自诉人朱秀琴的丈夫王连忠(1979因工伤事故死亡)的真实姓名和住址,以及王连忠与三名自诉人的真实亲属关系。用社会谣言和捏造的事实,描述了王连忠在担任民兵营长期间,在农村横行霸道,任意抓人,吊死村民,抢人钱财,扫别人的婚宴,逼死新郎,逼疯新娘。王连忠之所以这样做,一是依仗其妻舅、自诉人朱良发作为公社党委副书记的权力;朱良发丧失原则,说服大队吸收王连忠入党。王连仲死后变成了小牛,朱秀琴与小牛发生了“恋情”,忘记了人的屈辱。沈珍珠与他人通奸等。小说发表后,三名自诉人的名誉严重受损。朱秀琴因为被批评而试图自杀,儿子跑了。朱良发的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沈珍珠非常不好意思见人。三个自诉人也因为官司遭受了一些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