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中授予的勋章
1988年,50159人被授予独立勋章。到1995,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之际,全军参加抗日战争的老红军、老八路军,已有57394人分别获得独立立功和红星立功荣誉勋章。
1988年,53159人被授予胜利功勋荣誉勋章。
详细信息:
1988年,中央军委颁发《关于授予军队离退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徽章的规定》,决定分别授予军队离退休干部一级红星功勋徽章、二级红星功勋徽章、独立功勋徽章、胜利功勋徽章等荣誉徽章,是对建国前参加革命队伍人员的一次集中表彰。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勋章的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参加本地区重大节日、阅兵、观看部队军事演习,担任荣誉职务,领取固定数额的荣誉金。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勋章的目的是表彰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历史功绩,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他们继续为军队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教育后代增强国防观念,弘扬革命传统,树立尊重革命前辈的良好风尚。
红星功勋荣誉勋章
俗称红星勋章,是中央军委授予军队离退休干部的荣誉勋章之一。是1988年八一建军节前后授予的。分为一等和二等,都是金银合金的。图案为红星和火花,象征在中国的领导下,工农革命之火已经燎原。一级、二级红星奖章直径40mm,厚度2mm。一级红星勋章重约30.2克,其中黄金8.6克(7K金),白银21.6克。二级红星勋章重约29.5克,其中黄金7.2克(6K金),白银22.3克。根据1年7月7日NPC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88年7月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勋章的规定》,授予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离休干部一级红星勋章。 并在21年5月前被授予少将以上军衔或担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 二级红星勋章授予下列人员:①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21、1965年5月6日以前被授予大校以下军衔或未被授予军衔的军队离退休干部;②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离退休干部,21,1965年5月22日以前被授予少将军衔,或担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但21965年5月22日以后被降职、降职或撤职的。1988年有835人获得一级红星勋章,3721人获得二级红星勋章。
独立功勋荣誉勋章
俗称独立勋章,是中央军委授予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一种功勋奖章。是1988年八一建军节前后授予的。图案为长城,象征中国人民为民族独立修筑了坚固的抗日长城。独立立功荣誉勋章材质为金银合金,直径40mm,厚2mm,重约29g,其中黄金5.9g(5K金),银23.1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军队离退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勋章的规定》,授予65438年7月7日至65438年9月2日期间参军或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独立立功勋章。1988年,50159人被授予独立勋章。到1995,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之际,全军参加抗日战争的老红军、老八路军,已有57394人分别获得独立立功和红星立功荣誉勋章。
胜利功勋荣誉勋章
俗称胜利勋章,是中央军委授予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一种功勋奖章。是1988年八一建军节前后授予的。图案是天安门广场和齐海,象征着新中国的诞生和人民庆祝胜利。胜利荣誉勋章由金银合金制成,直径40mm,厚2mm,重约28.3g,其中黄金(4K金)4.6g,白银23.7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军队离退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勋章的规定》,胜利勋章授予65438年9月3日至65438年9月30日期间参军或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离退休干部。1988年,53159人被授予胜利功勋荣誉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