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
1980 065438+10月-1982 8月应城县第一小学教师;
65438+8月0982-65438+6月0986就读于华中师范大学外语系。
1986年6月-1989年8月应该是市一中的老师;
6月65438+8月0989-6月65438+4月0992,中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
1992年4月-2006年4月5438+2006年4月5438武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处检察长、9月审查批捕处副处长1997;(65438+8月0996-65438+2月0998 65438+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职学习)
2006 54 38+0-2002年7月任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2002年2月明确正处级);
2002年7月-6月5438+2002年10月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2年6月5438+10月至2002年6月5438+2月,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65438+2002年2月-165438+2006年10月武汉市汉阳区政法委副书记、汉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65438+2006年10月-065438+2007年10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7年065438+10月-2015 065438+10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5 01-2016 01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2016 01至今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湖北省刑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警察学院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