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人员及资质,开药店要求3人以上,其中1人为具有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须取得《药学从业人员上岗证》;
2、经营场所,如果符合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发筹建批准书;
3.营业执照,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
4.资本公积;
5.手续包括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专业资格或职称及其简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条件和实际需要的要求,以及方便群众购买药品的原则。要符合哪些规定?
(一)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依法具有合格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依法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合格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经验。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在乡镇以下农村地区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应配备合格的药师。在企业营业时间内,上述人员应当值班。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超市等商业企业零售药店的设立必须有独立的区域;
(四)具备满足当地消费者用药需求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具备的国家基本药物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综上所述,营业执照应当由一定数量的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执业药师办理。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必须是执业药师;具有符合药品储存质量要求并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仓库、冷藏仓库和冷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