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知建税务简历

答案是b .在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大股东,在重组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取得的股权。

政策基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业务中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五条规定:

五、企业改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税收处理规定:

(一)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其主要目的不是减少、免除或延迟纳税。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有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涉及的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5)企业重组时已取得股权支付的原大股东,在重组后65,438+0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