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松落户≠放松楼市调控不能单方面理解为抢人大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
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除少数特大城市以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陈亚军表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和核心任务。截至2018年底,我国已成为城市常住人口但未在城市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有2.26亿人,其中65%位于地级以上城市,基本都是大城市。“解决落户问题,需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努力,推动大中小城市放开落户限制。”他说。
“城市需要人才,但需要不同层次的人口,绝不能选择性落户。”陈亚军表示,落户城市的重点人群是长期在城市就业、工作、生活的农业外来人口,特别是迁移的家庭成员,以及进入城镇深造、参军的新生代农民工和农村学生,而不是单方面抢人才。
他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立场必须坚持,不能动摇。要始终坚守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底线。城市既要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又要坚决避免投机者借机“钻空子”。要实行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陈亚军表示,放开城市落户限制,并不意味着因为城市而放弃人口上的政策。特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通过优化积分落户政策来调节人口。他们既要留住愿意来城市发展、为城市做贡献的人口,又要立足于城市的功能定位,防止无序蔓延。个别特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严格把握人口总量控制线,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和分布,防止“大城市病”。
真正让农民得到改革红利。
提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些措施。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刘春雨表示,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核心是夯实土地产权基础,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目前,这项改革仍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未来将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开的路径和时间节点,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和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安排,在法律修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他说,在改革过程中,要严守土地所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着力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守住农村文化之根,有效防范各种政治、经济、社会等潜在风险;要以维护农民基本权益为底线,真正让农民得到改革红利;要确保拟入市的土地符合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合法取得,不得突破现有规划,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搞违法用地。
刘春雨说,改革和完善农村承包土地制度,主要是给农民吃“定心丸”,落实承包土地二轮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平等保护和进一步放开承包土地经营权,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更加可靠的制度保障。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改变,要充分保护农民利益,要坚持因地制宜,有大有小,不搞“一刀切”的土地规模经营。
“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要稳妥谨慎,要注意城里人在农村买不到宅基地,严格按规划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不能破。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在农村修建别墅庭院和私人会所。”刘春雨说。
用工商资本激活广大农村
意见提出,建立工商资本进农村促进机制。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副司长周南表示,发展农村地区的工商资本,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举措,也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工商资本给农村带来的不仅是金钱,还有先进的理念、先进的技术、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人才。可以说“激活了一个区域,壮大了一个产业,带动了一个农户”。
周南强调,一方面要优化农村基层营商环境,加强政策支持,稳定政策预期,做好引导和服务,保护工商资本下乡积极性;另一方面,要设置必要的防火墙,不让富起来的失去老乡,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守住农民权益不受损害的底线。
她指出,要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补贴等政策,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经营的农业领域,支持进入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同时,要在政府引导下探索工商资本与村集体的双赢合作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整个产业链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