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杨在明犯了什么罪?
罪犯杨在明,男,1989年2月8日出生,汉族,重庆市江津区人,初中文化,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于2006年6月165438+10月30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26号判决。囚犯拒绝接受上诉。2007年4月10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07)渝法刑终字第2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他于2007年5月16日入狱。服刑期间,重庆市一中院于2009年8月24日在重庆市一中院作出(2009)第1391号刑事裁定,对杨在明减刑九个月。2011 2月1日,本院作出渝刑执(2011)第11号刑事裁定书,对杨在明减刑九个月;2012年8月6日,本院作出渝法执字(2012)第00924号刑事裁定,对杨在明减刑十个月;本院于2014,65438年10月2日作出(2013)第03371号刑事裁定,对罪犯杨在明减刑一年。目前服刑时间为165438+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