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的儿子秦王俊为并州翻译文言文。
1.隋文帝之子秦文君出任并州总经理的翻译一、翻译
隋文帝之子秦曾任并州刺史,因骄奢淫逸被免去官职。杨苏琪说:“秦王,陛下非常喜欢他。我请求陛下不要追究他的罪过。”
邓文迪说,“任何人都不应该违法。如果按照你的意思处理这件事,我只会成为秦的父亲,而不是所有人的父亲。如果是,为什么不另外制定一部法律专门适用于天皇的儿子?我怎么能做你说的损害法律尊严的事呢?”最终,隋文帝不同意苏阳的请求,赦免了杨军..
二、原文
隋文帝的儿子秦王俊是并州的总经理,他因生活奢侈而被免去了官职。杨奏曰:“王陛下爱之,请舍之。”文帝曰:“法不可违。如果是公意,我是太子之父,不是万亿人民之父。为什么我们不为天子制定法律呢?我能失去法律吗?”没有棋子。
第三,来源
旧唐书
扩展数据
一、创作背景
《旧唐书》共200卷,其中传记20卷,实录30卷,传记150卷。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编纂的《新唐书》出版后,改称《旧唐书》。
《旧唐书》的编纂离唐朝灭亡不远,资料来源也比较丰富。
二、作品欣赏
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上的大文豪,后人普遍沿袭他们的观点,对《旧唐书》的批评很多,明末顾形容为“相当复杂”。的确,它有许多缺点。但平心而论,应该说老唐叔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是有很大贡献的。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
老唐书还保存了许多珍贵的物品。如《吕才传》和《鲁臧否传》分别发表了两篇反对迷信的重要文章;《贾丹传》刊登了一张由他编纂的地理志表。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史上的重要文献。
三。作者简介
刘劭(公元887-946),姚远人,涿州(今河北雄县)归义人,五代史学家,晋末政治家。继唐·庄宗之后,又任太常大夫、翰林学士。后金当官,司空见惯,不偏不倚。第二年(945年),后晋受命监督国史修订,负责编纂《旧唐书》。是二十四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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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隋文帝的儿子秦文君是并州的总管。秦王俊,隋文帝的儿子,是并州的总管,他因生活奢侈而被免除了公务。
杨奏曰:“王陛下爱之,请舍之。”文帝曰:“法不可违。
如果是公意,我是太子之父,不是万亿人民之父。为什么我们不为天子制定法律呢?我能失去法律吗?“不允许典当。隋文帝之子秦曾任并州刺史,因骄奢淫逸被免去官职。
杨曰:“秦王,陛下很爱他,臣恳请陛下不要追究其罪。”文迪说,“任何人都不能违反法律。如果按照你的意思,我只会成为秦的父亲,而不是整个世界的父亲。(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另外制定一部法律专门适用于天皇的儿子呢?我怎么能(像你说的)损害法律的尊严呢?”隋文帝最终拒绝了(苏阳的请求)。
3.法不可违的话题。文言文翻译“法不可违”,意思是法律(任何人)不可违。
从隋文帝难忘的儿子
隋文帝的儿子秦王俊是并州的总经理,他因生活奢侈而被免去了官职。杨奏曰:“王陛下爱之,请舍之。”文帝曰:“法不可违。如果是公意,我是太子之父,不是万亿人民之父。为什么我们不为天子制定法律呢?我能失去法律吗?”没有棋子。
隋文帝之子秦曾任并州刺史,因骄奢淫逸被免去官职。杨苏琪说:“秦王,陛下很爱他,我请求陛下不要追究他的罪过。”文迪说,“任何人都不能违反法律。如果按照你的意思,我只会成为秦的父亲,而不是整个世界的父亲。(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另外制定一部法律专门适用于天皇的儿子呢?我怎么能(像你说的)损害法律的尊严呢?”隋文帝最终拒绝了(苏阳的请求)。
4.文言文翻译:隋文帝的儿子秦是并州的总经理,是一个奢侈的兔子官员,他开始说:“王,陛下喜欢它,请放弃它。”文帝曰:“法如公意,不可违。我是一个王子的父亲,不是一万亿人的父亲。为什么不为天子制定法律?我能失去法律吗?”不允许典当。
(选自《旧唐书》)
完整段落:
隋文帝之子秦,曾任并州总经理,因奢靡骄横(触犯刑法),被免去官职。杨苏琪说:“秦王,陛下非常爱他,我请求陛下不要追究他的罪过。”文帝曰:“法(人)不可违。如果按你的意思处理这件事,我只会成为秦的父亲。我怎么能(像你说的)损害法律的尊严呢?”隋文帝最终拒绝了(苏阳的请求)。
顺带一提,在文言文翻译中,除了如何“翻译”之外,还有一个如何“理解”言外之意的问题。如果译者没有想清楚隐含的语言(翻译出来的现代汉语还是隐含的,讽刺的,影射的等等。),他可能对自己的翻译持怀疑态度,以至于会改之以讹传讹,比如“如果是公意,我是王二的父亲,而不是“我只是秦的父亲,不是全世界的父亲”,这是准确的。在翻译的同时,一定要透彻理解它的寓意:我不仅是秦的父亲,也是全世界的父亲,我要像爱我的儿子一样爱全世界——严格执法,不赦免犯了罪的儿子,这本身就是对全世界的父爱。只有“理解”了“言外之意”,才能对自己的翻译深信不疑,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5.古文翻译:隋文帝杀了宇文的后代。自古以来,(君主)得天下比隋文帝还容易。他依仗嫔妃父亲的亲属关系,在周早逝时,与郑毅等人勾结,伪造圣旨进入辅政之职,只坐地起兵,夺取皇位。当时虽有魏赤炯、宇文周、史毅、Xi丕、王千、司马晓南等人起兵,企图恢复周氏基业,但隋文帝借助周朝国力,不到半年就将其全部消灭。此后他大权在握,轮番杀戮宇文子孙,几近灭绝。现在根据周树的记载,考证如下:
周文帝的儿子,除了宋文振、宇文俭、姬文同死的早,魏文志因罪被杀的早,赵赵文、陈王裕文春、越王裕文胜、代王裕文达、滕王裕文体都是被隋文帝杀死的。并且还杀了余的儿子,余书记,余,余甘西,余甘岭,余甘涧等人;余的儿子余、余让、余等。于文胜的儿子于、于、、于文忠、于文欣等人;于文达的儿子于、于等人;于文体的儿子有于文友、于文玉、于李文、于文熙等人。于文珍的儿子于、于的儿子于文干和于的儿子于文轩也不幸遇难。从那以后,周闻皇帝的所有后代都死了。
颉颃皇帝的儿子于早死了,他的儿子于也被杀了。此后,杰民皇帝的后代也被杀。明帝的儿子毕王宇文贤和贾王宇文珍都被杀了。他们还杀害了于文仙的儿子于文红、于公道和于娘。于文珍的儿子于文珍等人。自那时以来,明帝的儿童也被杀害。汉武帝的儿子汉王宇文赞、秦王宇文智、王草宇文允、王涛宇文冲、蔡王宇文敦和王静宇文远都被杀了。他们还杀了宇文赞的儿子宇文道德、宇文道之、宇文道德等人。于文忠的儿子有于文忠、于文忠、于雯静等人。其余的人(王草的宇文允,的宇文冲,蔡王的宇文敦,的余)都没有孩子。此后,武帝的后代被杀。宣帝的儿子翟晶被隋文帝杀死,其余的儿子王也宇文炎和王莹宇文述都在幼年时被杀。从那以后,所有宣帝的后代都被杀了。
周朝宗室内部人士:宇文周因揭竿而起,响应魏赤琼而被杀。此外,还有俞文洽、俞玉春及其子俞宗、俞本仁、俞林吾及其子俞礼贤等。于文忠和他的儿子于文忠、于树伦都被杀了。只有于,因为他还年轻,被授予护国公的头衔,成为隋朝的客人。不久,他又被杀了。从此,再也没有活着的宇文氏宗族。
偷别人的国家,杀别人的后代,直到没有遗产,这样的残忍还有人性吗?然后隋文帝的五个儿子:
长子杨勇在被废除后死去。
次子炀帝为所杀,其后秦王早逝,越王入狱,死于江都。
其次,汉王杨亮谋反被罚。除了秦王杨军,五个儿子无一幸免。
在杨勇的十个儿子中,杨炎被毒酒毒死,于洋、杨军、杨本、杨可、杨盖、杨紫、杨晓时、杨晓帆都被流放到岭南,死于杖下。杨军的儿子杨浩和杨展,以及杨修和杨亮的儿子都是被宇文化及杀死的。
炀帝长子杨昭早逝,齐王二弟杨昌、赵王二弟高阳都死在江都。他们都没有儿子。杨昭的儿子杨纲是唐朝建立的。没过多久他就成了佛教徒,被封为夫君。不到几个月他就去世了。他的次子杨陵也在江都被杀,越王杨东在东方称帝,被王所杀。所以没有留下后代。只有齐王杨昌有一个遗腹子杨成,他随萧太后逃到土耳其,后来投降了唐朝。官职是侍奉皇族的,杨的后代也是靠这点血脉才活下来的。而炀帝的死,恰好是一个叫虞雯的人干的。(和周同姓,但不是表亲。这不是明摆着的报应吗!
6.法律不能违反。翻译成现代汉语:秦王俊,隋文帝之子,并州总经理,奢侈免官。杨奏曰:“王陛下爱之,请舍之。”文帝曰:“法不可违。如果是公意,我是太子之父,不是万亿人民之父。为什么我们不为天子制定法律呢?我能失去法律吗?”没有棋子。
隋文帝之子秦曾任并州刺史,因骄奢淫逸被免去官职。杨苏琪说:“秦王,陛下很爱他,我请求陛下不要追究他的罪过。”文迪说,“任何人都不能违反法律。如果按照你的意思,我只会成为秦的父亲,而不是整个世界的父亲。(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不另外制定一部法律专门适用于皇帝的儿子的儿子呢?我怎么能(像你说的)损害法律的尊严呢?”隋文帝最终拒绝了(苏阳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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