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百度百科简历丽水市法院副院长

吴,1966.08出生,职务: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本科,法官职级:四级高级法官,负责司法事务、行政审判、国家赔偿、行政非诉审查和审判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和行政庭(行政非诉审查庭、赔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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