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的历史演变
杨迪大业三年(607),设感恩县(治县在九龙县旧址),放弃崖州,复置朱雅县,感恩县隶属朱雅县。唐高祖武德五年(622),感恩县隶属儋州。北宋太祖开宝五年(972),感恩县属儋州。五代十国南汉时期,感恩县仍属儋州。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儋州被弃,昌化军成立,甘恩县降为镇,隶属昌化军。北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回到感恩县,隶属彰化军。绍兴元年(1131),感恩县属琼州。绍兴十四年(1144),重建昌化军,甘恩县隶属昌化军。南宋李宗端平二年(1235),废弃的彰化军划归南宁军,感恩县隶属南宁军。元朝时(1271至1368),感恩县仍属南宁军。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南宁军改儋州,感恩县隶属儋州。明洪武十九年(1386),废弃的儋州设在牙州,感恩县隶属牙州。明五年(1440),感恩县由九龙县旧址迁至中和乡(今甘城),隶属琼州府。顺治十三年(1656),感恩县归琼州府管辖,直至清末。
民国时期。民国元年(1912)废州,全岛设县,属琼崖路。民国五年(1916),甘恩县暂迁北里。民国七年(1918)迁回甘城,属琼崖路。民国10年(1921),甘恩县隶属琼崖路复修部。民国十八年(1929),感恩县隶属广东省第十四巡检司。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民国三十二年(1942)至1950年,国民党建立的甘恩县、昌江县政府与* * * *领导的县抗日民主政府并存。民国二十八年(1939)七月,日军侵占昌赣地区,国民党甘恩县政府由甘城迁至山区老屋村(现属甘城镇管辖),属广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管辖。民国二十九年(1940)三月至四月,国民党甘恩县政府由老屋村迁至山区范阳(今铜市范阳镇),属广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国民党感恩县政府由范阳迁至北里,仍属广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由于琼崖国共合作破裂,从民国三十一年(1942)开始出现了* * *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1942年6月,昌江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3年5月,牙干连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4年3月,长干崖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5年7月,昌赣县反Et民主政府成立;民国三十六年(36年)1949年,12年,昌江、感恩两县合并为昌赣县,县治设在王外村。属于海南行政区。
5月1950,1,海南解放,废除国民党甘恩县、昌江县政府。中共昌赣县人民政府由王外村迁至隶属广东省海南行政区的北里。1952年4月,白沙县(石碌)四区、乐东县(东方)五区、中沙六区设立东方(小)县,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县政府设在东方村。1957年初,昌赣县人民政府从北里迁至新街。1958 65438+2月,东方(小)县、昌赣县、白沙县合并为东方县,隶属于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县人民政府驻汊河。1959年9月,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岔河迁至八所。1961年5月,东方县分为昌江县、白沙县、东方县。东方县属于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87 65438+2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撤销,东方县更名为励东方自治县。
1997年3月建市,撤销东方黎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