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简历

1979.09-1983.07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1983.07-1984.06山东省人民警察学校教师;

1984.06-1991.12山东公安学院教师;1991.12-1994.06山东公安学院法律系刑法教研室副主任、法学讲师;1994.06-1994.12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干部;1994.12-1995.0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1995.03-1997.05438+0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助理检察员;1997.05438+0-1998.08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兼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助理检察员;1998.08--2000.07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兼检察长办公室主任、检察员;2000.07--2002.6438+02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员;2002.12--2003.5438+0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2003.01--2003.03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2003.03--2009.04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09年4月至2009年5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2009.05-2013.0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3年3月29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请求,决定免去李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3.03,中共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