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星简历
1976.04——1977.03,都匀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民警;
1977.03——1982.07,都匀市公安局副科长;
1982.07——1984.07,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汉语专业脱产学习;
1984.07——1985.07,都匀市公安局一科副科长;
1985.07——1990.08,都匀市公安局副局长、领导小组成员;
1990.08——1990.10,都匀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0.10——1991.12都匀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委员;
1991.12——1992.01都匀市公安局局长(副县级)、党委书记;
1992.01——1993.07,贵州省都匀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1992.09被授予二级警督;
1993.07——1995.438+0,贵州省都匀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政法委书记;
1995.05438+0——1997.04,黔南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都匀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政法委书记;
1996.03被授予一级警督(期间:1995.09—1998.07,贵州教育学院政教系<函授>);
1997.04——2001.09。贵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1.09——2001.10,贵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副局长、党委书记;
2001.10——2004.02,贵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2年4月被评为三级警督;
2004.02—2006.01,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6.01——2007.03,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地市级干部);
2007.03—2007.04,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地级);
2007.04——2011.02,贵州省遵义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02——贵州省遵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 65438+2月21日,中国遵义市第四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刘晓星为遵义市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