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年度发展规划

法律分析:再现30年前穿城而过的水系美景。“峨眉正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我在市区观察了一段时间,环境卫生还是堪忧。”网友“天地人”非常关心家乡的环境。“该市将进一步改善和升级卫生基础设施,解决农贸市场数量不足、功能分区不明确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同时,加快城区两堰一沟改造,重新开放封闭的饿涝堰和茅草堰,从计量校引峨眉河水进城,峨眉城区水系30年前穿城而过,留住乡愁,创造美好生活。同时,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天网全覆盖。“在介绍了近期规划后,陈昌明对43万峨眉人民,特别是在城市生活工作的峨眉人民提出希望:大家都要为建设美丽峨眉、创造美好生活尽绵薄之力,共同肩负起创造健康、以创造为载体、加快城市发展进程、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历史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