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法学研究生入学条件

除了研究生院的一般要求外,申请人还必须:

1,具有被认证大学授予的一级荣誉或二级荣誉学士学位(LLB);或者

2.持有认可大学颁发的法学博士(JD)学位或法学硕士(LLM)学位,累计GPA 3.0或以上;或拥有经认可的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同等学历(包括非法律相关)。

3.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方面达到英语语言能力的要求:

持有香港或英语国家认可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或主要以英语授课;要么是国际英语语言测试部(雅思)达到7.0以上。

雅思考试成绩必须在申请哲学硕士项目之日起两年内获得,或者在英语作为外语考试(托福)中至少达到587分(基于笔试)或95分(基于网络考试)。

托福成绩必须在申请哲学硕士项目之日起两年内取得;或提供相当于上述措施之一的英语水平的其他证明。

4.所有申请者必须提交一份不超过3000字的硕士研究计划作为申请的一部分。

研究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研究主题、研究目标、拟探讨的主要问题、提案主题概述、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以及预期产生的论文对该领域知识的贡献。提案应包括相关参考书目。申请人还应提交不超过1500字的个人陈述和简历。

扩展数据: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概况: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是一所新型的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虽然成立于2004年,但凭借其完备的教育体系和卓越的教学质量,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迅速跃居香港、内地乃至整个亚太地区法学院之首。

香港中文大学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双语教育政策,坚持中英并重的多元文化教育理念。基于深厚的传统文化,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的教育体系注重多样性,以学术为导向。

学院是基于教学来拓展学生的心智,而不仅仅是作为职业技术培训的性质。这符合香港文化和普通法的传承原则。

法学院被定义为研究和培养杰出法律人才的中心。法学院的自主研究和运作,可以保证最先进的法律理念的传播,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激发学生的潜能。

凭借香港中文大学丰富的文化成果和法学教育的不断完善,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兼容中国商法、普通法和国际经济法。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的主要教育理念是培养懂得如何融合普通法和中国文化,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法律人才。

与此同时,法学院知名学者还为学院制定了弘扬正义、维护法律权威的原则,努力培养学生批判性的法律理论和思维,鼓励学生深入了解和研究中国大陆法和国际法的法律教育,培养了许多专业的律师和从业人员,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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