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问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招标项目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65438年6月6+0日起施行。
国务院发布公告,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于2000年5月1日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范围和规模条例》同时废止。
扩展数据
《工程项目必须招标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防止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由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以上,且该资金占投资的10%以上;?
(二)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且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三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或者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不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的具体招标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要严格限制的原则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54.38+0万元以上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可以在同一项目中组合进行,且合同估算总价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进行邀请招标。?
第六条本规定自2065年6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官方网站,发改委-国家发改委颁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