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卖房再买房的个人所得税
文件指出,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2月31日,居民出售自有住房,在6月1日内购房的,纳税后给予退税优惠。需要注意的是,想要享受上述优惠政策,需要满足两大限制:买卖房屋必须在同一城市,买卖双方必须是同一产权人。
目前各地二手房政策不一。大致来说,大部分城市可以选择65438+购房总价款的0-2%或利润的20%作为交易税,5年后的唯一住房免征。比如上海等城市的二手房税是1%收取,而北京唯一未满的住房是按20%的差额收取。
以一套税率为1%的普通住房为例,优惠的退税政策意味着每百万可以节省1万元的税收;税率为2%的非普通住房,每百万可节省税收2万元。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对于大部分城市来说,换房可以节省3-5万元的税费,而北京等城市的部分房子可以节省几十万的税费。
据张大伟分析,新政策对大部分城市的市场影响不大,但对北京等少数城市的换房客户有一定影响,有利于增加含税住房的流动性。
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支持居民购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将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1.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2月310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现有住房后1年内在市场上回购住房的纳税人给予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有住房转让金额的,按照新购住房占现有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中提及的当前房屋转让金额为房屋转让的市场交易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房屋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交易价格。
3.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回购的房屋应在同一城市内。同城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必须与新购住房有直接关系,且应为新购住房的所有人或所有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申请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与税务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房屋交易合同网上备案信息(含注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给当地税务机关;尚未实现实时信息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机关能够及时获取退税审核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信息。
不及物动词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至2023年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