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紧急避险常识

1.紧急避险和紧急救援常识

(1)紧急呼叫方法有哪些?(1)大声喊。

遇有火灾、爆炸、河堤缺口、山体滑坡、歹徒行凶等险情,大声呼喊往往能使附近群众及时发现遇险群众。(2)在河流、湖泊、海洋和山涧中,一种染料可用于交流。

这种染料粉末洒在水中呈蓝色和祖母绿色,在阳光下发荧光,飞机从7公里外就能看到。(3)在空旷的草原、沙滩、沙漠、雪地上,可以制作地面标志,如将草剪成标志或用树枝、海藻拼接成一定的标志,或在雪地上踩标志,与空气接触。

(4)夜间明火接触。烟花发出的火焰明亮异常;手电筒和油灯虽然距离视线不远,但使用时间长,容易被救援人员发现。

白天可以在火上放一些苔藓和树枝,让它多冒烟,会更醒目,效果更好。

2.在矿用避难硐室避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避难室避难的注意事项如下。

(1)进入避难硐室前,硐室外要有衣服、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援队发现。(2)施救时,保持安静,不要急躁,尽量趴在巷道底部,以保持精力,减少耗氧量,避免吸入更多有毒气体。

(3)硐室内只留一盏矿灯照明,其他矿灯全部关闭,待再次撤退时使用。(4)间歇性敲击铁器或岩石发出呼叫信号。

(5)所有避灾人员要团结互助,坚定信心。(6)上山被水堵了,不要跑下来参观。

当水排出棚顶时,不要冲出去,以防SO2、H2S等气体中毒。(7)见到医护人员后不要过于激动,以防血管破裂。

3.煤矿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自救互救和避险知识。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安全避险系统是防止事故发生,在事故发生时进行自救互救和紧急避险,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技术保障。“六大系统”是指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缩空气自救系统、供水救援系统和通讯系统。煤矿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确定避灾路线,编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六大系统”联合应急演练。加强入井人员培训,使其熟悉各种灾害情况下的避灾路线,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

一、矿井监控系统煤矿监控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进行动态监测的自动化系统。矿井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停电、进料异常信息时,能迅速采取停电、疏散、停机等应急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让的预警功能。

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是指通过携带识别卡入井,能够保证实时掌握井下所有人员在各作业区域的动态分布和变化的系统。当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准确掌握井下工作人员的位置,为事故的紧急救援提供依据。

三。井下紧急疏散系统井下紧急疏散系统是指在灾害和事故发生时,为无法疏散到安全区域的人员而建立的避险场所和设施。井下紧急疏散系统包括临时避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和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采区内修建避难硐室;当突出煤层掘进巷道长度和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m时,必须在距工作面500m范围内建造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矿井以外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不能在自救器提供的额定保护时间内安全撤至地面的,必须在距采掘工作面1000m范围内修建避难硐室或救生舱。应急避难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供氧保障、有害气体排除、环境监测、通信、照明、供电、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没有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其额定保护时间应不小于96h。四、矿井压缩空气自救系统是指在灾害发生时能为所有采掘现场提供压缩空气和气体供应,并为事故现场人员提供宝贵氧气的系统。空气压缩机一般安装在地面上。但在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当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向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安装在其供风水平以上两水平的进风井底部安全可靠的位置。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压缩空气自救装置。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应配备压缩空气管道和供气阀门。

动词 (verb的缩写)矿井供水救援系统矿井供水救援系统是指预先安装的实时供水系统,以保证火灾、爆炸等事故现场人员的用水需求。《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设和完善防尘供水系统,除设置三通和阀门外,还应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集中的地方设置供水阀门,以保证所有采掘地点都能满足灾害发生时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

6.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是指在发生事故时,保证重要信息顺利有效传递的系统。按照灾害发生时通知人员及时撤离,实现与遇险人员通话的要求,建设和完善通信系统。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峒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和最高水平,都安装了电话。井下避难硐室、井下主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的疏散场所等。,均设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要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信系统和井下广播系统,确保遇到危险时能及时通知井下人员撤离。

4.有哪些紧急避险知识?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危险而损害另一个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其成立的条件是:1,且必须是真的有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引起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和能源设备造成的危害,如飞机故障、油库自燃等;动物入侵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等。

如果现实中没有危险,行为人由于对事实的误解,错误地认为存在这种危险,于是实施了所谓的紧急避险,刑法理论上称之为假想避险。套期保值的假设责任适用理解事实错误的解决原则。

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受到危险的威胁。如果不实施紧急避险,危险会立即转化为现实危害,给相关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尚未到来或已经过去的险情,不能实施紧急避险。

否则对冲不及时。比如海上大风过去了,对航行没有威胁。这时候船长还下令将货物抛入海中,就是不合时宜的避让。

船长应对由此造成的巨大损害承担刑事责任。3.在不损害一些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一定是无法避免的危险。紧急避险是别无选择的选择。

4、必须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行为人对某一合法权益的损害,必须是为了避免更大的合法权益损失的正当目的。

紧急避险是通过损害一项合法权利来保护另一项合法权利。因此,紧急避险损害的客体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澄清这一点对于区分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具有重要意义。在行为人的不法侵害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造成危害的情况下,通过损害不法侵害人的利益来保护合法权益的,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通过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来保护合法权益,则属于紧急避险。损害对象不同是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重要区别之一。

5、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为有效避免危险而必须丧失合法权益的方式必须以“必要限度”为前提。紧急避险不适用于在其职位和业务中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5.矿难发生时,矿工应该如何正确避灾?

矿井事故发生后,如果无法撤退(冒顶堵塞通路,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无法到达安全地点等。),应迅速进入提前搭建或就近快速搭建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躲避灾害,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救援,避免盲目行动。

根据现场调查和被救人员介绍,(1)在较高位置避难的人员全部死亡,在较低位置的人员大多保住了性命。(2)趴在地板上用湿毛巾堵住嘴的人保住了性命。

相反,尤其是在烟的方向,人均死亡。(3)事故发生后,惊慌失措跑来跑去又哭又喊的人大多死亡。

事故现场实例表明,遇险人员在采取适当的自救措施后,能够长期坚持并获救。65438+2009年6月65438+10月65438+7月凌晨0时许,神木县永兴办事处高庄煤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当时井下当班27人,其中24人安全升井,3人被困井下。

被困的3名矿工分别是:班长王世彬(又名王世武),52岁,河北泊头人;防爆车司机石,36岁,陕西西乡人;防爆装载机司机张美军,39岁,内蒙古人。据获救矿工石事后回忆:“当时只听见‘砰’的一声,一股强烈的冲击波从我身后冲了过来。突然,巷道里充满了烟尘,让我喘不过气来。

“幸好当时他和两个工人在巷道尽头,还能保住性命,等待救援。”结束了,结束了!”他和两个工友意识到问题严重了。

冒顶稍平时,他们在巷道周围寻找出路,但都被堵住了。在有着丰富井下经验的班长王世武的带领下,3名被困矿工借着矿灯的光亮,很快找到了更安全的通风口,并在井下装载机的水箱中找到了干净的水。

好在他下井的时候,王世武还带了两个苹果。被困矿工饿了就分苹果,渴了就喝水箱里的水。他们坚持了六天,只有两个苹果和水。

10月22日10,9号钻孔刚刚钻至离他们不远的位置。听到响声后,他们觉得有救了,于是摸索着寻找钻孔。2006年8月21日13时许,湖南省石门县蒙泉镇天德石膏矿被困井下42小时的3名遇险矿工田、王、蔡从相邻的华英石膏矿2号井获救。

到目前为止,在井下工作的28名矿工中,19人活着,8人遇难,1人失踪。据幸存矿工田说,他在井下工作了65,438+04年,当他发现石膏矿坍塌时,他立即带领王和蔡藏在运送石膏矿的平行道路上。

坍塌停止后,他们三人沿着地下铺设的电线向坍塌的反方向摸索。凭借多年的石膏矿工作经验和对地下隧道的熟悉,他们终于沿着同一条隧道来到了相对安全的“花花”石膏矿二号井,并成功爬出洞外。

例如,2007年8月6时438分左右,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金鸡台村一非法采煤点发生坍塌,内蒙古赤峰人孟和孟贤兄弟被困井下。此前,20日下午,经过数十个小时的救援,现场指挥部听取专业分析意见,认为被困人员已不具备生存条件,继续救援极其危险,决定停止救援。

当地面上所有的人都放弃希望时,蒙特梭利兄弟并没有放弃。他们喝尿解渴,坚持挖掘,终于创造了生命的奇迹。伴随着一声“九死一生”的叹息,24日上午10左右,在房山区史家营乡金鸡台村的一个非法采煤点,孟、孟先友在滑坡上方挖了一个洞,爬了出来。被困130小时后,他们重见天日。

医生说这两个人身上没有外伤,没有生命危险。他们之所以能够逃出来,主要是因为没有被山体滑坡击中,而且地下有一定的空间和足够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