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是什么级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是直属部级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证监会内部有专门的期货监管部,是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期货市场的职能部门。

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有21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4条,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士和聘请的会外相关专家组成。

中国证监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了36个证监局,并在上海和深圳设立了证券监管办公室。

中国证监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证监局,作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内从事证券业务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所监管辖区内的违法违规案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议;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法规、规章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相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成员。

(三)监督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督证券投资基金的活动;批准公司债券上市;监督上市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对依法必须履行相关义务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进行监督。

(五)监督国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监督境内机构按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照规定负责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业和期货业协会的归口管理。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信用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监督基金托管业务;制定相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和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八)监管境内企业在境外直接或间接发行股票并上市、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机构在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和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九)监督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统计和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查处证券期货违法行为。

(十二)证券期货业外汇归口管理和国际合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地方证监局在辖区内履行上述相关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