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发的人生简历

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在私塾苦读10年后,在出国留学回国的进步青年的帮助下,阅读了大量进步书刊,受到马列主义和新文化新思想的熏陶,竭力追求进步。1928年参加革命,在地下党组织的领导下发展农民协会,承担写传单、标语、秘密通讯等任务。很快,加入中国。1929年2月,负责组织领导地方游击队武装。一次,他带领一支游击队冲锋在前,打死打伤敌人30余人,缴获枪支21支,受到上级表彰。后来党组织派他进了国民党县政府,取得了我们地下党的特别通行证,打听敌情。他出色地完成了任务。1930年5月任江陵县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共江陵县委委员。1931年,受命到红军工作,任红军军委第二支部负责人。1932年七月,误杀洪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被视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