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第一条学校全称: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学校地址:浙江安吉灵峰南路438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办学层次:大专(高等职业教育)
第五条招生专业:会计学、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商务英语、旅游管理、视觉传达设计与制作、工业机器人技术。
招生专业计划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准入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教育考试院监管”的录取制度,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综合评定学生高考成绩、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2)外语要求: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各专业不要求口语测试和面试。
(3)各专业均无专业测试要求。
(4)男女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和专业的要求、特点、就业方向慎重选择专业。
(6)录取规则
1,普通专业录取方式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按分段比例法投档名单,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录取。
(2)对入档考生,在符合志愿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报学校的具体专业。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排名和志愿顺序录取。
(3)第三款录取后,如专业仍有未完成计划,学校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扩大志愿比例。
2、高职单招单招专业录取办法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报考类别提供的投档名单,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
(2)对进入档案的考生,在考生填报志愿考试类别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报学校的具体专业。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排名和志愿顺序录取。
第七条其他说明
(1)收费: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二)奖励、财政困难措施
1.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个人优秀奖,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2.贫困生资助:为了减轻贫困生的后顾之忧,学院有国家助学金(按国家规定分档次发放)和贫困生资助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按比例提取)对贫困生进行资助。
3.勤工俭学:为了解决学生暂时的经济困难,学院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勤工俭学按照相应的报酬和约定支付报酬。
(3)毕业和认证
高职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由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报名咨询方式
地址:浙江安吉灵峰南路438号,邮编313300。
电话:0572-5018111传真:0572-5018060。
学院网站:http://www.yxwy.org监督电话:0572-5018333。
本章程如与国家或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包(学校公章)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