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苏轼第二任妻子王闰之简介。苏轼给王闰之写过什么话?

人物经历王闰之(1048—1093),女,生于北宋梅州青神(今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她是北宋著名文学家苏轼的第二任妻子。苏轼的第一任妻子是王符,她是王符的表妹。王闰之结婚前,家人叫她“二十七娘”。性格温和,知足且珍惜幸福。

后来苏轼在悼念其二丈人的《进贡君文》中说:石始出嫁,公尚一子。如果你允许你的美德,你将无法做到这一点。只有男* * *,继承人拿着杆子。仁义重,报恩宜。(《苏轼文集》第63卷)

“油子”是外甥,说明王俊喜是王福的舅舅,闰是王福的表弟。“”是烧茶的陶罐,“莫”是采桑的竹篮。这两个字虽然是谦虚的话,却恰如其分地表明了闰当时的身份:一个善于煮茶采桑的村姑。

结婚的原因是王符很孝顺,照顾苏轼,两人深情相爱。可惜,缘分无常。治平二年(1065)五月,王符病逝,时年27岁。剩下的儿子苏迈只有6岁。

有人推测,王闰之可以用11岁的年龄差为姐夫补一套房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从小暗恋姐夫。有一些小道消息,推测王闰之应该是被苏轼对表妹的深情所感动,对苏轼的文采和人品有敬佩之情。她知道这样的男人足以托付一生,嫁给他才有真正的安全感。其实从苏轼的《同安县亡妻颂》中公元1093(北宋元八年)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昨日佟怡君未等年;继承人是兄弟,没有什么比得上一个有德之人。自从女帖修好后,母仪很尴尬。三子如一,爱从天而降。(《苏轼文集》第63卷)

“童懿君”是朝廷随后对王符的奏折,“没几年”,表明王符死后不到一年,苏轼与闰之的婚事就已定下。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只有闰可以作为第二个房间,王福留下的孩子苏迈会得到精心的照顾。果然,闰姐的儿子,以及他后来的儿子苏朗和苏果,“三子如一”,都跟自己走了出来,苏轼很快又有了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

名字的由来是基于新娘家的排名。新娘原名二十七娘,“闰”这个名字显然是苏轼起的。她生于清历八年正月,闰生于这个闰月。“飞跃”的字面意思出乎意料的是“增加”。对苏轼来说,中年丧妻,无奈为子女找后妈,也与“闰”有关

考察苏家的族谱,我们发现苏家的女性和当时社会上的大多数女性一样,都没有正式的名字。苏轼的祖母叫石氏,母亲只叫成夫人,而苏辙的妻子却甘心一辈子被人叫石氏。只有苏轼的两个妻子和妾王朝云像男人一样,有自己的名字和文字,这在当时是很少见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能嫁给大学者是他们的幸运。

不仅如此,Leap比王福走得更远,它有自己的词:张继。这表明王闰之在她的家庭中排名第四。

人物评价与苏轼的共同生活时代

从熙宁元年(1 0 6 8)到元佑八年(1 0 9 3),王闰之与苏轼共同生活了2 5年。当时苏轼33-58岁,21-46岁。这是苏轼一生中最跌宕起伏的一次。王闰之陪苏轼从家乡眉山到京师开封,再辗转杭州-密州-徐州-湖州-黄州-汝州-常州-邓州-开封-杭州-开封-颍州-扬州-开封。他在万里中度过了半天,默默无闻地陪伴苏轼走过了人生最重要的阶段,经历了风风雨雨。王闰之陪伴苏轼的时间最长,是苏轼一生中最动荡时期的家庭主妇。虽然生命的长短不能作为判断感情是否深厚的唯一依据,但至少是一个值得重视的依据。

苏轼诗词文章的分量

总的来说,虽然王闰之和苏轼生活的时间最长,但苏轼并没有给王闰之留下什么话。从苏轼留下的诗、词、文来分析苏轼对三个王兴伴侣的感情,确实是最有说服力的。笔者对苏轼写给王闰之的诗、词、作进行了统计,后文详述。与王符和王朝云相比,苏轼直接或间接为王闰之所写的作品并不那么有名,但也不像一些评论家所说的那样独树一帜。值得注意的是,文章虽然没有那么有名,但在与苏轼生活的几乎每个时期,苏轼的作品中都可以看到王闰之的身影,按时间顺序叙述。刚把句子传到杭州的时候,就像飞雪一样。还是不在家。邀明月到酒帘,风透纱窗显。就像嫦娥怜惜双燕,明明发光,却斜着画梁。“苏轼怀念闰,却以闰的视角写自己。虽然这种第一人称叙述者是传统的写作方式,但是很有意思。因为第一人称叙述者代的对象是宋* * *,而这个词的对象是深爱他的妻子,旧瓶装新酒。这是与同类词的最大区别,它深刻而优雅地表达了闰深的思想,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和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此外,还有与闰有关的诗句,如“十二日游孤山,访二僧秦晖、慧思”:“天欲雪,云满湖,台明山灭。清水石中鱼多,深林无鸟。腊月不回妻妾,真的是自娱自乐。“我刚到杭州不久,能做到‘腊月不回妻妾,自娱自乐’的关键是要有一个好老婆,否则我享受不到这种悠闲,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闰的能力。这种对妻子的赞美,在《明日初九节,因病不去古会,后用韵》中更是明显:“穷吹帽狂司马,空亲老孟光。"

在湖州被捕的恐怖时刻,《杨普妻上诗》的冷笑话生动地再现了当时的情景:东方真宗被封回,人间隐士被访,危言耸听的杨普也能作诗。打电话对,说不,问他走之前有没有人送诗。朴妍:“没什么。只有大臣夫人有一句绝句云:不要落魄,喝酒喝酒,不要痴情吟诗。我今天要去将军的办公室,这次我要毁了我的老头皮。”笑在地上,放回山上。我在湖州,坐诗追我到监狱。老婆送我出去,大家都哭了。顾老的妻子无言以对:“难道就不能像施的妻子那样给我写一首诗吗?”老婆不用心,付出的就是付出的。

在《黄州书》的遗叙中,的形象也是生动的:“石被捕入狱之初,还有一个儿子稍长,与他同行。其余的持家,所有的女人都很天真。留下来,在建议下,把证件带回家。州县望风,派官派兵,搜船四周,老少皆死。去的时候,女人骂太阳:‘写书是好,但我怕我写得太好了!’拿去烧了它。决定事情就反复找理由,七八分死。湖州被抓。由于事发突然,再加上刻意制造的恐怖气氛,王闰之及其家人当时处于极度恐慌的状态——“老少死几回”,会招致灾难的诗书应该是正常的反应,这是完全合理的。

后来有论者以此作为苏轼与闰产生芥蒂的原因,既脱离了当时的具体背景,也缺乏对苏轼豁达宽容个性的真正了解。如果苏轼认为王闰之当时焚烧诗书的行为不可原谅,那他就无法理解此后不久留在御史台监狱里的绝望诗篇。送别诗中(“赐物于内廷,狱卒微侵,不能与己比。死于狱中,不能免罪,故假意赠二首诗于狱卒成亮,留下儿女,二首诗”),作者牵挂其兄,其老妻王闰之:“额前犀角真君子,身后牛衣耻其老妻。”作者在这里不是责怪他的老伴,而是愧对他的老伴。苏轼说得很清楚。在黄州,著名的《后赤壁赋》也有一个深思的身影:“是十月之望,将归于临高。两位客人从来,越过黄泥坂本。当霜和露珠落下时,树木的叶子都脱落了。人影在地上,看到的是月亮。管它呢,唱一唱,答一答。我曾对着太阳感叹:‘有客无酒,有酒无菜,月白风清。“什么是这么好的夜晚,”'客日:'今日黄昏,得一鱼,口巨鳞细,状似松江鲈鱼。固安的酒怎么样?回家找女人。妇女节:‘我有一场啤酒大战,我藏了很久,就是怕儿子用得着。’于是我又带着酒和鱼游到了赤壁下。今天我们能够欣赏到红墙背面的神仙赋,其实包含着闰的功劳:“我为酒而战,藏之久以待子。”闰的细心周到,为苏轼夜游赤壁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娱乐。这是一种妻子的爱,从中人们甚至可以隐约感受到母爱的体贴。在与当时的朋友张的通信中,给后人留下了另一个难忘的方面:“...昨天一头牛病死了。牛医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但是老太太知道。有一天,她说:‘这牛毛豆点疮也是坏的,要和青蒿粥一起吐。用它的话来影响。”(《与张子的厚书》)闰的本事在这里再现得淋漓尽致。在黄州的艰苦岁月里,正是闰的体贴、周到和能力,使苏轼渡过了危险期,这也就导致了苏轼对闰的“子尚可责同元明,妻穷贤而得尊”(《王公六首》之五)的由衷赞美

墓志铭,悼词

苏轼对王闰之的悼词是“纪念亡妻同安君”,比写给王符和王朝云的墓志铭丰富得多。它真实客观地概括了王闰之的一生,值得认真分析。首先,平等对待三个儿子——“三子如一,爱从天而降”。这对后妈来说尤其重要。“家和万事兴”,对子女的爱是维系家庭和谐的保障,而拥有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不仅能屏蔽外界的风浪,还能给“动荡”时代的弄潮儿苏轼带来宁静和温暖。其次,我以人生的喜怒哀乐为乐——“从我的南行,我以水为乐。汤姆二郡,乐得不见颜。”闰虽出身农民家庭,却很有风度。无论苏轼是贬谪黄州,还是后来发迹,面对翻天覆地的人生境遇,闰都没有改变自己的基调,从容应对。耕牛与衣,有耕有织,从不抱怨,豪华奢侈,不足为奇。第三,夫妻回乡之结无法实现的悲痛:“我明天就回元秋。我有很多需求,先抛弃了我。谁欢迎我们,谁养活我们。我无能为力,眼泪干了眼眶。我真的很感谢你让我出国旅行。只有同一点,还在做这个。”回乡是苏轼一生的心结。特别是到了袁哲后期,贾谊、朱光庭、赵挺之出于个人恩怨和个人权利的考虑,对苏轼进行无端攻击,更加坚定了苏轼早出晚归的意志。但究竟是回眉山老家,还是去常州定居,苏轼其实犹豫了。元五七年(1092)三月,东坡由颍州迁至扬州,其学生晁传句为扬州,以诗迎之。他在《二声韵迎光棍无咎》诗中说:“我要回国,和妻子筹划。我本来是回鲁连西南的。”苏轼在诗中告诉弟子,如此重大的事件,必须得到闰的同意,可见他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苏轼对“老妻”的信任和依赖,已经超越了普通的夫妻之爱,升华为对母性的依恋。那时,东坡在长洲买了一块田地,由他的长子苏迈照管。闰想回到眉山和青神的故乡,也是苏轼一生的希望,他们达成了默契,那就是退出官场,回到故乡。家乡有他们童年和青春的美好回忆,熟悉的人,熟悉的山,熟悉的水...元熙八年(1093)八月一日,闰在汴京病逝,面对先走的闰,夫妻二人无法一同归来。“只有同一点,还是一样。”作者的悲怆真实感人,其审美张力与《江城子》(十年生死)和《西江月》(玉骨惆怅雾)一样震撼人心,流露出苏轼对飞跃的深深眷恋。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苏辙专门为闰写了两篇悼词——《致敬王嫂》和《致敬王嫂》。《纪念已故弟媳王石》这篇散文,最能代表苏轼家族对王闰之的评价:“兄弟坐于文字,聚于荆棘。逃离诸城,没办法养活自己。托戒指的福,还没到期。飞到西墙,人就飞到北边。贫富尴尬,观者诧异。嫂子在其q,面不改色。就拿菜和菜来说,费率第一。性是与生俱来的,不是学来的。”苏辙的《栾城后记》(卷二十一)对闰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最后是苏辙把苏轼和闰葬在一起。苏轼和闰芷虽然没有“回梅山老家”,但至少在异乡实现了“同穴而死”的遗愿,为他们的人生画上了一个不太圆满的句号。

值得注意的是,苏轼娶的王闰之已经二十一岁了。按照宋朝的礼仪,“十四岁到二十岁的女子”如果没有服丧就可以结婚。从苏家八娘十六岁嫁程之才、王符十六岁嫁苏轼、石十五岁嫁苏辙来看,眉山女子的婚期多在十五岁至十六岁之间。那么,为什么Leap二十一岁还留在世界上?

原因只能有一个,嫁闰到苏家接班表妹,做苏轼的第二任妻子。这门亲事极有可能是王福临终时安排的。否则,苏轼作为两个学派的“皇帝弟子”,来自刘频的直史馆官员,欧阳修一再宣称自己将来是文章大师,不可能娶一个青春已逝的村姑为妻。

这一点,确实被研究苏轼,为他作曲的学者所忽略。或许对文墨不甚精通的“二十七娘”的用词选择,是在苏轼以朝云为妾前后,因为朝云追随苏轼,取了“夏紫”二字;既然我有话,我老婆怎么会没有呢?

苏轼第一次在诗中向外人提及闰,是作为贤妻。

熙宁四年(1071),十一月二十八日,苏轼抵达杭州,任大将军。第三天,也就是12月1日,他去西湖拜访了他的导师欧阳修、惠斯和秦晖介绍的朋友,他们是孤山的诗人。在著名的《十二月访秦晖鼓浪山会寺二僧》一书中,他写得很自由:

天要雪,云要湖满,塔要明,山要没。

清水石中鱼多,深林无鸟。

腊月不回老婆,真是自娱自乐。

在宋朝,腊月是一个公共假日。这一天,皇帝给官员发药,老百姓也交换需要的物品。“巷子里家家户户互相喂饭。”初到杭州,需要处理同事邻居,苏轼放弃了人情往来,只身前往孤山寻找僧诗。他还得意洋洋地说“第十二天不为妻”,说明妻子能应付家里的“鲁香”,让他远离尘世的喧嚣,去清幽寂寞的山上看水赏鱼迎鸟。当时开封闰的儿子苏朗还不会走路,苏轼的大姑父苏琏的长孙在北京去世,侄子的遗孀和两个侄孙只好由他们抚养。老奶妈年纪大了,十几个人的家务完全留给了飞跃。苏轼的“洒脱”真的是一种幸福。

苏轼眼中的飞跃

苏轼后来在一首写于重阳节的诗中称自己为闰:

穷狂吹帽司马,空去亲老孟光。——“明日重阳节,因病不去古会,再用韵。”

“司马”是童句的代词,“孟光”是* * *洪亮的妻子。《后汉书》说,洪亮在江南当侍从时,他的妻子孟光亲自烹饪食物谋生。她和丈夫以梅绮为榜样,视对方为客人。“老孟光”这个比喻,足以说明闰是勤劳能干的,对丈夫的感情是深厚的。

苏轼后来在给好友王恭的一首诗中,对爱妻给予了更高的评价:

儿子也可以责怪同样的梁元,但妻子在美德和尊重方面很差。——《王公二韵六首》(5)

“梁元”是隐居诗人陶渊明的词,他曾在回到农场时写下“责任诗”,警告他的儿子不要偷懒。苏轼两首诗前有点缀,妻子很贤惠,是他标榜的。

“精通”是东汉末年伟人严丰的字。《后汉书》说严丰“少年神童,九岁能背诗”,“博览群书”一词出自对他的评价。严丰学识渊博,人品出众,更注重诚信。可惜他娶了一个特别爱吃醋的老婆,抱怨了一辈子,甚至给姐夫写信,要求和老婆离婚。正因为如此,《世说新语》的作者刘义庆自嘲地说,与严丰、冯敬同相比,我有三个共同点:一是豪爽正直;第二,敢言,不为世人所容;第三是有一个强势的当家老婆,家庭坎坷。苏轼也喜欢无缘无故地自嘲。如果他的妻子有点专横,他会像刘义庆一样抱怨。“妻贤下士”这句话说明他真的无可挑剔,他的生活比严丰幸福多了。

有意思的是,苏轼在诗后还写了这样一段话:

虽然仆人的文章没能抓住严丰,但他的慷慨是值得作为一个翁。(冯)颜遇忠勇之祖,而不遇,被流放,类似仆从。但颜妻嫉妒心甚重,仆不及此,故有“胜景通”之句。

苏轼生性狂放不羁。只有闰这样贤惠的女子,才能给他更多的自由,才能让苏轼把这个年纪轻轻就生在舞亭的时髦女子留在朝云的身边,与她和睦相处一辈子。也许是王福知道表妹心胸开阔,吃苦耐劳,所以在她遇到危险的时候特意安排她照顾丈夫和年幼无助的儿子?

润之的人格特征

王闰之温柔贤惠。在黄州的时候,苏轼情绪低落,孩子还在他面前哭。苏轼快要生气了。王闰之开导苏轼说:“你怎么比小孩子还笨呢?你为什么不开心?”苏轼听后感到内疚,王闰之洗了杯子放在他面前。这件事被苏轼写进了诗里。在黄州的苦日子里,有个好妻子,对苏轼来说是莫大的安慰。

贤惠绝不是盲从,更不等于逆来顺受。闰跟随苏轼十六年,在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官职后,分担了生活在黄州的责任。后来她从朝廷到了郡县,又从郡县回到了朝廷。她几经沉浮,颠沛流离,但绝不是苏轼生命中可有可无的人。请看下面的例子:

苏轼刚到密州当太守的时候,正值大旱,蝗虫遍地,百姓饥寒交迫,苦不堪言。苏轼上任之初,一心灭蝗,然后扶贫济困,沿着城墙捡弃婴,最后和百姓一起挖野菜度过饥荒,几乎到了身心疲惫的地步,偶尔在家里发脾气,对着孩子大声说话。是可以理解的。苏轼有首诗《儿女》,记录了家里发生的一件小事:

孩子不知道着急,就坐起来抓着我的衣服。我想生孩子的气,但是我老伴劝他们傻一点。孩子对你就更痴迷了。你有什么不开心的?

这种说法我还是很惭愧的。在我面前洗你的灯。打刘玲的妻子,只是为了喝酒。

这个孩子应该是苏果,闰生于杭。那时,他只有四岁。当他看到父亲从外面回来时,他可能想吃点好东西。苏轼又累又饿。也许是他刚挖完祁菊,把婴儿抛弃了,所以发了脾气。所谓“我对你更痴情了,不开心有什么好担心的”是对leap的描述。你怎么会比他更任性?你回到家就生气。为什么不找点乐子呢?“既有责备也有爱,还有对丈夫和儿子的双重照顾。然后她为丈夫洗好茶杯,摆上新茶,或者端上苏轼喜欢的密州“薄酒”,让丈夫带着温暖回到家庭的温暖。

此时的苏轼除了悔恨,无话可说。

“打刘玲的妻子,只是为了喝酒”是另一个故事。晋代名人刘玲是个酒鬼。只要家里有点钱,他就拿出来买酒。刘夫人为了帮他改掉酗酒的毛病,经常把酒藏起来,甚至“捐酒毁器”,把酒洒出来,把酒器砸碎,使得不得不整天躺在家里骗酒喝。苏轼认为闰之德胜过刘玲夫人,爱而不溺,怨而不虑。如此传神的诗句,如此真实的人生感悟,难道不是对leap最好的褒奖吗?

与苏轼同生共死

在王闰之生日之际,苏轼放生了鱼作为对她的祝福,并编年史了最近的花。“三颗珍珠,王跪”是对她平等对待三个儿子,不分彼此,相亲相爱的赞美。王闰之和王符的故乡都是梅州的绿神,这里山川秀美,闽江穿境而过。王闰之,出生在一个河边的家庭,是苏轼眼中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青山绿水,郁郁葱葱。

王闰之是典型的传统家庭主妇。苏轼“乌台诗案”被捕入狱。王闰之吓坏了,担心坏人会从诗中查出苏轼的罪行,于是烧了苏轼的诗。这件事也成为千百年来热爱苏轼的人们心中无法弥补的遗憾。

然而,王闰之并非没有艺术细胞。苏轼家在汝阴时,一夜,堂前梅花盛开,月色清新。王闰之让苏轼邀请朋友到花丛下喝酒。她说:“春月比秋月好,既悲又喜。”苏轼喜出望外,说:“我还真不知道你会写诗。你刚才说的真是诗人的语言。”所谓真诗在民间,不会写诗的王闰之无意中说了一句诗性的语言,启发苏轼写了一首诗《碎玉兰花》:

春天的午后,芬芳的醪糟摇曳起舞。

九条蜿蜒的回廊,翩翩的舞步,树木中的树木,半枯萎了,酒向梅,醇香四溢。

淡淡的云,薄薄的雾,如此春夜的月光,是年轻人在享受快乐的时候。

不像秋月,执着的依着离去的人,两次受伤。

王闰之陪伴苏轼走过了仕途的沉浮。他们共同生活了25年,先后经历了著名的乌台诗案和黄州贬谪。在经济最困难的时候,他们和苏轼一起摘野菜,赤脚犁地,想方设法救济苏轼。她去世时,葬礼极其隆重。苏轼亲笔写了一篇悼词《同安县亡妻颂》,承诺“惟同点犹可复此言”。

王闰之的灵柩一直停放在京西的一座寺庙里。10年后,苏轼去世,苏辙将其与王闰之合葬,实现了纪念馆“同穴而已”的心愿。王闰之最终和苏轼葬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