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个人信息的网络运营者违法所得多少倍罚款?
昨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是我国网络领域的基本法,明确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打击网络诈骗。本法自2065年6月1日起施行。据新华社记者朱继钗、李亚红、陈尚英、李劲锋、吴孟达1,个人信息不宜出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报告》显示,84%的网民切身感受到了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2015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的一年间,中国网民因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网络安全法》作出特别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其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或者销毁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不得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表示,网络安全法作为网络领域的基本法,以个人信息泄露为重点,既明确了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和经营者的责任,又严厉打击了个人信息的出售和贩卖,对保护公众的个人信息安全将起到积极作用。看点二:打击网络诈骗个人信息泄露是网络诈骗泛滥的重要原因。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进而实施精准诈骗,让人防不胜防。今年以来,备受舆论关注的山东两名大学生和清华大学教授被电信诈骗致死,都是因为信息泄露后的精准诈骗。除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网络安全法》还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出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或者通信群,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实施诈骗、制作或者出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表示,这些规定不仅对诈骗个人和组织起到威慑作用,也明确了互联网公司不可推卸的责任。看点三:法律规定,“网络实名”“垃圾评论”充斥论坛,一言不合就被恶意滥用。更有甚者,恐天下大乱而造谣...《网络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互联网实名登记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要求用户办理入网、域名注册服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信等服务。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王四新说,其实很多网络平台已经开始实行“前端资源,后台实名”的原则,让大家在使用网络的时候,能够有隐私,增强责任感和自律性。这一规定能否落实,关键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审核。看点四:保护关键设施的“物理隔离”防线可跨网络入侵,电力分配指令可被恶意篡改,金融交易信息可被窃取...这些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如果没有问题,可能会导致交通中断、金融动荡、电力瘫痪等问题。《网络安全法》单列一节,明确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指出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给予优先保护。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东表示,确保这些关键信息系统的安全,不仅是为了保护经济安全,也是为了保护社会安全、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看点五:遇袭要采取反制措施。根据国家网信2014披露的数据,中国一直是网络攻击的受害者。每个月有超过10000个网站被篡改,80%的政府网站被攻击。这些网络攻击主要来自美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境外个人或者组织从事攻击、入侵、干扰、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也可以决定对该个人或者组织采取冻结资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左晓东说,“今天,世界各国都采取了各种措施来防止自己的网络空间受到外国的入侵,采取包括军事手段在内的一切手段来保护本国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网络安全法作出这一规定,既符合国际惯例,也表明了我们维护国家网络主权的坚强决心。”看点6可以“网络通信控制”现实社会中,重大突发事件发生。为了确保应急反应,维护国家和公共安全,相关部门经常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网络空间也不例外。在网络安全法中,有专门一章是关于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明确了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需要采取的措施。特别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国务院经决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采取限制网络通信等临时措施。左晓东认为,“比如在恐怖主义事件中,恐怖分子越来越多地通过互联网进行组织、策划、链接和活动。此时,可能需要控制网络通信。不过这个控制的影响比较大。所以网络安全法规定实施临时网络管制必须由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这是非常严格的。”三个焦点:1:如何切断信息交易的利益链?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公开、篡改或者销毁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不得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表示,草案三审中,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与诈骗有关的内容。焦点二:个人信息泄露如何补救?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其收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毁或者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损毁、丢失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各种网络诈骗,尤其是精准诈骗,根源在于个人信息的泄露。在山东大学生徐玉玉被骗猝死案中,不法分子通过攻击山东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植入特洛伊病毒,窃取大量考生报名信息的方式实施犯罪。周汉华等专家表示,《网络安全法》中首次明确了个人信息数据泄露的告知制度,以便在目前个人信息泄露无法完全杜绝的情况下,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增强其对相关诈骗的警惕性。这也将倒逼相关机构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降低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焦点三:网络诈骗如何溯源?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网络经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侵犯依法受保护的个人信息权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网络安全法》规定了哪些网络行为应该受到惩罚,特别强调了网络运营商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除了罚款,关闭网站、吊销执照更有威慑力。工信部:共享诈骗黑名单工信部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信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通信行业防范和打击通信信息诈骗“黑名单”共享机制,将有关部门在防范和打击通信信息诈骗工作中发现的违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对其营业执照、法人信息和违规情况进行详细分类记录,实现全行业信息共享。工信部表示,各基础电信企业在申请成为业务代理、使用语音专线、“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时,一律拒绝接收黑名单用户。相关报道骗子为发放“年终奖”招数频频“冲业绩”。广州日报讯(记者通讯员曾、岑)广州警方昨日通报,近期,冒充执法部门的大型诈骗案件在广州仍时有发生,其中冒充通信管理部门的新型诈骗手段最为突出。据广州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统计,最近一个月共举报冒充通信管理部门的案件435起,群众被骗600多万元。据警方分析,这种新技术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被犯罪分子“普及”,所有市民都必须对骗子的新技术保持高度警惕。警方提醒,临近年底,骗子竞相“出大招”、“出新招”,冲刺“业绩”。为了避免给骗子的年终奖“出力”,市民们要记住以下提示:1。接电话时注意查看来电号码,警惕“0086”、“86”、“019”、“020”等字段开头的号码,注意防止网络改号。2.通信管理部门和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公民身份信息被盗或非法开卡等信息,不要轻信“转接”的电话号码。3.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没有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