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1平度征地放火问责意见

2065438年3月21日,平度市凤台街道杜家疃村发生一起纵火案,致一死三伤。事件发生后,山东省纪委和青岛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在查清事实、依法严惩纵火嫌疑人的同时,进一步查找事件中暴露出的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无视群众合理诉求、失职渎职等问题。省市纪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原因、群众诉求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联合调查组经过20多天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形成了《平度市“3·21”事件调查报告》和《对相关人员问责意见》。根据相关程序规定,对平度市委市政府领导、丰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等12名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问责,处理意见已于4月底落实到位。具体来说:

1,平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牛润之作为市委市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对村民上访置之不理,对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平度市市政府副市长、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刘玉明作为市政府分管城乡建设管理的领导,对村民上访重视不够,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对事件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凤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付强,对村集体资产收益内部分配问题决策不当,对村信访重点督办函落实不认真,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丰台街道办事处主任卢忠科(无党派)履职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导致矛盾升级。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5.冯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杜家疃村所在区书记顾秀军对该村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化解矛盾措施不力、不当。对其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丰台街道办事处人大办公室主任李胜龙作为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对村里的信访问题重视不够,化解矛盾工作不力。他是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凤台街道纪工委书记修林武,未能督促相关人员妥善解决村内信访问题,负有监管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8.向店派出所所长林对村民阻挠施工等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9.向店派出所杜家疃村段负责人李光忠对村民阻挠施工等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平度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科员袁(2006年时任平度市国土局土地估价管理所副所长)作为征地业务科科长,对《放弃听证证明》中群众代表虚假签名未予识别,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1.平度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兼信访局局长厉静君对村民上访不重视,构成失职错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2、平度市信访局副局长蒋东兴对村民上访不闻不问,对涉及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敏感信访问题未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构成失职错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青岛市纪委要求,平度市委市政府要从“3·21”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特别是在涉及征地问题上,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程序,进一步站稳群众立场,走好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保护好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