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普遍适用的方法是

实践中一刀切的做法是:矛盾的特殊性。

“一刀切”执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一刀切”现象表现为上级单位无视地区和下级部门的差异,以“急行军”的形式要求落实工作部署,看似“大胆”和“强势”,但政策落实的效果却适得其反。

有的表现为下属单位无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不加思考地机械照搬上级精神,看似“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实则是不愿作为、不会作为、不敢作为的懒政。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分析,一是部分干部思维僵化,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一刀切”的实施方式最简单,最容易实施,也最便于管理;

二是一些干部追求“短平快”的政绩,对关系人民福祉的长远潜在政绩漠不关心;三是一些上级部门“只问呼应,不问实效”,催生了“只做好,不做好”的现象。

一刀切的方法是一个简单有效的概念,它只有一个策略:接受或拒绝所有案例,而不做更多的分类或区分。政府和机构实行一刀切的制度,为所有客户提供同样的服务。

人们称之为“简单粗暴”,是因为它没有考虑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性别、职业经历等个人因素。办理方式是一样的,不会为每个申请人量身定做,也不会考虑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