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幼保健院的院长属于什么级别?
县级妇幼保健院院长的行政级别是副科级的行政待遇。一般县级妇幼保健院为二级一级医院级别,部分为二级二级\x0d\医院分级管理依据:\x0d\ 1。医院分类管理的依据和原则\x0d\医院分类管理的依据是医院功能、任务、设施、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医院分类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原则和医疗卫生服务的科学规律和特点,对医院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目标管理。医院的设置和分类应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络结构合理、功能全面的原则下确定。\x0d\ II。医院的分级与分类\x0d\医院按其功能和任务分为一、二、三级。\x0d\一级医院:(床位数在100以内,含100。【作者注】下同)是直接为具有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和卫生院。\x0d\二级医院:(床位数在101-500之间)为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医院。\x0d\三级医院:(床位数大于501 `)为多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医疗卫生服务,执行高等教育和科研任务的区域性医院。企业、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所办医院的级别可以类比划定。经评审,各级医院按医院分类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级医院,其中三级医院加特殊等级,故医院分为三级和十级(注:实践中一级医院不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医院的划分是根据医院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进行划分,分值为1000。)。\x0d\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