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分析新疆市场形势
发布日期:2007年4月29日已阅读【422次】来源: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2006年,国家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随着国办发[2005]26号和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确定的调控措施的逐步落实,房地产市场正在向预期目标发展。根据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数据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房地产投资结构趋于合理
今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住宅新开工面积51377平方米,其中90平方米以下40795平方米,占新开工总面积的79.40%,90平方米以上10582平方米,占新开工总面积的20.60%,投资结构趋于合理。
二是新建商品房市场需求依然较为旺盛。
今年一季度,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比竣工面积大2.7倍(去年同期为1.6倍);销售面积比竣工面积增长快1.2个百分点;商品房空置面积同比下降27%。以上情况说明市场需求还是比较旺盛的,尤其是博乐市。
三是二手房市场活跃。
一季度二手房成交247套,成交面积20650平方米,成交金额3392.62万元,同比分别上涨37.4%、46%和143%。
二手房交易以小换大、以旧换新较为普遍,其中房改房上市交易占70%以上。
四是价格总体保持稳定。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在1%左右波动。3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2%,价格涨幅总体平稳。
2.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新疆)土地总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全国第一大省。新疆地形复杂,大体轮廓是“三山两盆”,即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包围准噶尔盆地和塔里木盆地。新疆属于大陆性温带干旱半干旱气候区,水、土、光、热、矿产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是中国重要的粮食、棉花、油料、甜菜、瓜果、畜牧、能源和石油化工基地。但是,由于自然条件、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原因,新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相当严峻,必须制定相应对策,切实保护好耕地和基本农田。
1上一轮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 ~ 2010)是在“九五”期间编制的。自治区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是,实施优势资源转化发展战略,把新疆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商品棉基地、重要畜产品基地、糖料基地、粮食基地和石油化工基地。根据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有计划地开垦宜农荒地,发展瓜果蔬菜、旅游等特色经济,努力发展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产业,为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把新疆建设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
新疆水、土、光、热资源丰富,发展农牧业和果业潜力巨大。根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 ~ 2010目标如下:
1.在大力开展水利建设的基础上,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规划期内,土地综合开发(包括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和复垦)总规模为1133000公顷,补充耕地不少于74万公顷。其中近期开发410000公顷(1997 ~ 2000),远期开发723000公顷(2001 ~ 2010)。规划期末,全区人均耕地将达到0.2公顷(3亩)以上。
2.在实现全区耕地总量明显增加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满足农业综合开发的需要。全面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0%以上。
3.在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提下,建设用地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计划1997至2010建设占用耕地60500公顷,其中1997至2000建设占用耕地20500公顷,平均每年5125公顷;从2001到20010,建设占用耕地40000公顷,平均每年4000公顷。城市用地逐步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规划控制,在不增加土地的情况下,通过并村增人逐步减少村庄用地,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
4.要大力改造中低产田。规划期内,中低产田改造面积应达到65438+67万公顷。要加快全区土地集约利用进程,把生产用地产出率和建设用地利用率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5.要努力保护和改善全区的土地生态环境。在规划期间,将防止300万公顷土地沙漠化。在保证生态用水、科学用水、合理用地的基础上,有效保护绿洲土地,确保整个区域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可靠基础。
2.现有耕地与规划目标的对比分析
新疆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耕地面积目标455.36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目标85%,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38.78万公顷。截至2005年底,新疆耕地面积406.34万公顷,比计划目标减少49.02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49.02万公顷,不减反增。
2.1新疆2005年耕地完成数比2010。
就地方州而言,2005年只有哈密(+0.38万公顷)和昌吉(+0.07)实际耕地保护面积高于规划目标。与规划目标相比,耕地面积差距较大的地区有:克拉玛依市,需增加654.38+0.95万公顷,仅完成2065.438+00规划目标的68.28%;克孜勒苏还需增加654.38+0.99万公顷,完成2065.438+00规划目标的70.5%;巴音郭楞仍需增加5.69万公顷,已完成2010规划目标的83.20%。和田地区仍需增加5.29万公顷,已完成2010规划目标的75.77%。喀什仍需增加14.89万公顷,是计划目标2010的78.02%。详见图65,438+0和表65,438+0。
2.2新疆各地耕地未来年增减率的变化
与计划目标值2010相比,2005年新疆各地州耕地现状表明,未来需要耕地较多的地区,即年增长率较高的地区是克拉玛依市(+9.29)、基齐尔肃州(+8.37)、和田地区(+6.39)、喀什地区(+5.64)、巴音郭楞地区。年增长率较小的地区是吐鲁番(+2.72)、伊犁州直属(+2.56)、阿克苏地区(+2.3)、乌鲁木齐(+1.48)。年增长率较小的地区是石河子市(+0.37)、塔城地区(+0.86)、博尔塔拉地区(+0.91)、阿勒泰地区(+1.04)。哈密地区和昌吉州已完成规划目标。
2.3北疆、东疆、南疆实现耕地规划目标的合理性分析
由于“三山两盆”的地形特征,新疆的气候在天山南北有很大的不同。南疆、北疆、东疆耕地水土条件、气候条件差异较大。从表1可以看出,北疆和东疆基本实现了耕地规划目标,而南疆面临生态压力,差距较大,增加耕地任务艰巨。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等地区自然光热条件好,土壤条件肥沃,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在保证水资源的条件下,这些地区的耕地数量应适当增加;伊犁州、阿勒泰州直属水资源相对丰富,考虑超额完成目标值以缓解其他地州耕地保护压力是合适的。经济发展较快、耕地质量相对较差的城市,如乌鲁木齐、库尔勒、昌吉市、石河子等大中城市,由于地理气候条件和区位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将合理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作为规划目标。
3现有基本农田保有量与规划目标的对比分析
根据国家要求和自治区实际情况,新疆在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设定了耕地保有量目标。1996年开展了各州(市)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2006年初对基本农田进行了重新调整和划定。2001,调整后划定面积为3465638公顷,20011730公顷年末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到2002年底,增加到3495599公顷;随后两年也逐年增加,2003年达到352,065,438+040公顷,2005年回落到349,065,438+079公顷。200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比2001年初调整划定面积增加78449公顷,年均增加8716.6公顷,2002年增加幅度最大,比2001年末增加83869公顷。
3.1 2005年新疆基本农田权属完成情况对比2010。
新疆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为343780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目标为85%。截至2005年底,新疆基本农田数量增加到3490179公顷,比计划目标多5237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提高到87%,比计划目标高两个百分点。说明新疆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力度比较大,保护效果明显。
分州看,基本农田实际保护面积高于规划目标的有吐鲁番(+13243公顷)、昌吉(+2492公顷)、博州(+975公顷)、巴州(+17971公顷)、阿克苏(+74公顷)、塔城。实际保护面积未达到规划目标的有乌鲁木齐(-1675公顷)、哈密(-5048公顷)、周珂(-2711公顷)、喀什(-11578公顷)、和田(-5648公顷)。见表2。
兵团现有基本农田面积比规划目标多99547公顷,超出幅度为12.43%。基本农田保护率也比规划目标高出4%左右。
3.2北疆、东疆、南疆实现基本农田规划目标的合理性分析
在上一轮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中,各地区往往采用简单的统一比例计算方法,将基本农田保护率确定在80%以上,新疆平均为85%,没有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特点。由于气候、水资源和土壤条件的限制,乌鲁木齐、昌吉等地区耕地区位较好,但土壤肥力不太高,质量较差。例如,2005年乌鲁木齐的平均单位粮食产量为4526公斤/公顷,远低于新疆6078公斤/公顷的平均产量。为了满足耕地保护率的要求,大量的旱地和新开垦的耕地不得不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降低了基本农田的质量。因此,可以考虑出让部分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如乌鲁木齐、库尔勒、昌吉等。出市合理开发区域,在伊犁州直属、南疆等粮棉主产区划定同质同量的基本农田,确保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总量,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总体上看,并没有降低基本农田保护率,而是相应增加了伊犁等地区耕地保护数量,提高了全区耕地质量水平。
3.3自治区重点保护的42个产粮大县(市)。
受地形地貌、水资源、土壤养分、投资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影响,新疆耕地质量普遍较差,利用水平不高,产量较低。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新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疆的城市化进程将明显加快,人们的饮食结构也将发生变化,这必然导致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占用,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地或其他农用地。新疆虽然耕地后备资源丰富,但地处偏远,开发难度大,投入资金多。再加上生态环境保护和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增加耕地越来越难。当土地开发、开垦、整理的数量不能在短时间内弥补耕地的减少时,为了确保新疆的粮食安全,必须尽力提高现有耕地的质量,改造中低产耕地,提高耕地的产出水平和效益。特别是要重点保护好自治区42个产粮大县(市)的耕地,使之成为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粮食安全的后盾,并对其他因耕地资源匮乏、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而占用大量耕地的地区起到支撑作用。全区42个产粮大县(市)见表3。
3.4基本农田增减与实际情况的对比分析
新疆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数量和比例较小,但应严格控制。经济社会发展必然导致增量土地需求增加,必然占用一小部分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固定资产投资不断增加,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虽然在设计过程中尽量避免占用基本农田,但在实际施工建设中,受自然地理条件和施工技术手段的限制,还是不可避免地会占用部分基本农田。为了节约土地,不占用耕地,新疆一些县市把等级公路路线做成绕过县城,远离城镇。因此,该地区的市场经济因交通不便而遭受损失。同时也因为道路的绕行增加了道路建设的用地面积和投资。因此,正确认识新疆交通用地的特点,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在不突破农村转非农和建设占用指标的前提下,允许从公共利益出发,通过法定程序、占补平衡和合理安置,适当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
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在所难免。新疆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年均降水量65438±0.50毫米,仅占全国总降水量的4%。森林草甸植被主要分布在山区,广阔的平原是荒漠植被、沙漠和戈壁。生态环境脆弱,土地易沙化。平原地区年大风频率高达10-20天,沙尘暴频率占年大风频率的15%。大风扬沙为土地沙漠化提供了动力条件,大盆地南北沙源丰富。一旦陆地植被遭到破坏,荒漠化威胁相当严重。因此,响应西部大开发战略,在开发建设新疆的过程中,首先要建设的是生态环境,退耕还林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据调查,在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过程中,基本农田占已退耕耕地的一定比例。
农业结构调整是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结果。与其他经济作物相比,种植粮食作物的比较效益低,土地承包者种粮积极性不高,农业结构调整倾向明显,容易导致基本农田减少。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容易导致部分地区基本农田数量减少。基本农田因自然灾害遭到破坏的,要尽量恢复其原有的土壤肥力或重划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是增加和补充基本农田数量的有效途径,应在水资源动态平衡的前提下加强。
4 .关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建议
4.1建议调整新疆发展林果业用地1万公顷(1.5万亩)的土地类型。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新疆将特色农业列为南疆重点发展优势产业,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利用独特的光热资源优势,各地纷纷建设杏、梨、枣、葡萄、核桃等农特产品种植基地。大农业结构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林果业规划用地654.38+0万公顷,其中部分仍为耕地。建议改变土地类型,调整为农用地内相应的土地类型,即林地变林地或园地变园地。特别是把调查数据改成基本农田是不合适的,实际上是林果地,所以根类植物进入基本农田的耕地类型是不合适的。因此,建议自治区或国土资源部做出相应的调整决定。
4.2建立耕地储备库,实现耕地占补动态平衡。
根据国家粮食安全政策、耕地保护政策和易地发展战略,新疆应尽快建立耕地储备库,并制定相关制度。为保证新疆生态环境的改善、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应将储备的耕地资源作为资产适当保留,并依次盘活和持续利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实现大区域的耕地动态平衡,将新增耕地纳入耕地储备,为区域内或区域间的耕地占补平衡做准备。这不仅有利于中国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也有利于新疆招商引资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4.3中低产田改造与占用耕地有机结合。
新疆有大量中低产田,占81.53%。为鼓励积极改造中低产田,按照占用一级基本农田补两亩同等质量耕地的占补政策,能否将一亩低产田改造为高产田并划为基本农田,可奖励占用一亩或半亩耕地的指标;改造两亩中低产田划分为基本农田,奖励一亩或半亩耕地,这一政策有利于低产田改造、农业集约化和资源节约,提高利用效率,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4.4拓宽耕地概念,将可转化为耕地储备的耕地资源纳入。
特色林果产业是新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林果林开垦的土地可以作为国家耕地储备体系中的耕地资源。国家缺粮,农产品供应紧张的时候,就会转种粮食作物。为鼓励开展土地整理,发展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果种植,开发园建议可冲抵新建占地指标,给予一定的耕地占用指标,按照2: 1或3: 1的比例给予奖励,纳入国家耕地储备,同时成为国家耕地储备资源,按耕地保护管理,以备不时之需。
4.5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相关管理措施
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相关管理办法,对组织机构、规划和计划管理、支付标准、项目组织实施、验收、补充耕地质量、基本农田流转和耕地后期管护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动态平衡。
4.6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
一是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归属和保护率。经济建设、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将直接影响耕地数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因此,要根据自治区耕地资源和经济发展状况,合理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完善适合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环境保护的耕地保护机制。
二是在即将进行的规划修编中,调整用地指标,科学定位区域发展。随着自治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郊区化现象普遍存在,原来规划中没有安排的项目现在都在进行。因此,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目前的规划进行适当的调整。对经济发展较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市和项目给予优惠政策,增加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满足经济建设需要;但耕地开发应在水资源充足、水土协调的地区进行,以保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三是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耕地数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
四是根据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在退耕面积较大的地区,减少耕地数量,降低基本农田保护率,重点保护菜地、粮食、棉花等种植用地。为适应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应客观衡量耕地保护的成效,生态退耕面积可不计入耕地指标。同时,着手研究基本农田“异地补偿”政策,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
4.7建立适应自治区耕地保护特点的土地评价体系。
土地评价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也是科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方式的依据。新疆中低产田普查完成于1994。应结合农用地分等,摸清家底,对新疆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进行分等,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提供基础技术保障。耕地保护必须明确回答什么样的耕地,哪里的耕地必须保护。要科学地回答上述问题,就要科学地评价耕地的质量、区位和环境。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自治区土地评价是耕地保护空间规划的科学依据。
4.8对土地资源实行科学管理,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管理土地。
21世纪是信息时代,也是太空时代。传统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借助RS和GIS建立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网络和耕地预警系统。做到“动之以人知”,才能把握未来的不确定性,向外界发出正确的信息。加强国土资源科技管理研究开发,集中优势力量,在耕地资源保护、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国土资源信息化、国土资源科学管理等领域开展科技研究。加强技术创新,建立健全耕地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体系,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试验示范,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积极实施数字国土进程,依托国家公共信息网、组件式国土资源骨干网和多级数据交换中心,建设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系统;采用高效实用的信息采集和处理技术,抓紧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要建立耕地资源等多种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国土资源信息的社会共享。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产出率,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同时,增加耕地管理的科技含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耕地利用监测能力,在乡(镇)、村两级设立耕地保护固定观测点,及时掌握耕地变化情况。
参考资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1997-2010。
[2]新疆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
[3]新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专题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5.438+0。
[4] 2000-200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合统计数据手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3.438+02。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5.438+0
[7]《200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用地分等技术报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0年。
3.主要职责
昌吉市统计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工作部门。
(一)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统计调查计划,制定本市统计工作规则、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二)执行国家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一的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以及国家统计标准;组织、领导、监督、检查乡镇和市直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管理市直单位的统计报表。?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全国、自治区、自治州、市重大国情国力、区域国力、国家国力、市场国力和抽样调查任务;拟定本地区各项统计计划和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调查;汇总和整理本地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
(五)统一审批、管理和公布全市基础统计数据,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六)积极推进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组织和指导城市统计基层单位统计干部的统计业务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城市统计工作水平。?
(七)协调和组织市队完成国家、区、州和市的社会经济调查任务。?
(八)做好昌吉市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统计登记、发证和核查工作。?(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部机制
根据工作职责,市统计局设3个股室。?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和监察工作;承担政府信息的传递和反馈;承担文秘、档案、资料管理和机关保密工作;负责管理行政费用、统计费用和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使用;做好本地区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统计登记、发证和核查工作,组织调查核实基本单位名录;承担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协助领导管理机关的人事工作;承担本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业务的技术教育、在职培训和统计研究工作;负责管理和维护我局的计算机网络和设备。?
(2)综合类股票?
对全市国民经济核算情况进行统计监督、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全市综合数据库和统计监测预警系统;管理和审查全市统计资料的公布、使用和提供;负责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实施;承担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数据和相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审查、整理和编辑全市综合性经济、科学和社会统计资料,及时向自治州统计局报告有关统计信息,定期召开统计信息发布会;负责协调与州、市有关部门的统计业务关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拟定和审核各专业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专业的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统计制度;组织领导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工作体系和农村统计网络;负责指导农产品出口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完成本市辖区内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年度季报;根据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需要,组织相关专项统计调查。?
(3)专门单位?
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业、科学技术、原材料、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科学技术、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和商品市场运行情况的调查;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外资企业和旅游业统计调查。根据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需要,组织相关专项统计调查;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和制度改革,组织工业、批发零售业和餐饮业抽样调查;收集、整理上述行业的有关调查统计资料,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检查和评估相关数据的质量;组织和指导有关专业和部门的基础统计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对全市工业、商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督、统计预测和统计分析;对领导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统计调研,提供咨询意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