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州核桃地理标志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受理核桃等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请的公告2008年第48号(节选)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受理了山西、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甘肃、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的汾州核桃等20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现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列号:1
初审机构: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产品名称:汾州核桃
地方政府建议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姬村镇、贾家庄镇、肖家庄镇、严武镇、御道河镇、三泉镇、石庄镇、杨家庄镇、阳城乡、西河乡、李家庄乡14乡镇街道办事处,山西省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太和桥街道办事处现属行政区域管辖,孝义市对镇、阳泉区镇。
地方政府划定保护范围的建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汾州市核桃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通知》,吕政函[2007]126号。
标准或技术规范:山西省汾阳市地方标准:DB 141182/T 001-2007《汾州市核桃栽培管理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