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费用阶段性减少预计5000多亿。
2月20日14,国务院新闻办就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局长游军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减免、缓缴、缓缴三项措施。
免征额是指从2020年2月起,所有省份可以对中小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进行不超过5个月的免征额,也就是说免征额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将豁免范围扩大至各类参保企业。
减免是指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可以将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减半,减免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业务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不纳入本次救助政策范围。
延期支付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支付。延期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延期付款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次减免是在去年实施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压力,减负的力度和效果将超过去年。
三项社会保险费的阶段性降低至少将减少5000亿元,大大减轻企业负担,比去年还要大,去年是4000多亿元。
同时,充分考虑了基金的运行情况,通过完善省级统筹,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