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西丰一教育局干部被判刑。他受贿了吗?

贵阳西丰一教育局干部被判刑。他受贿了吗?裁决是什么?

方在担任西丰县教育局伙食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人民币65438+万元。不过,很快,他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还了全部赃款。法院认为,方某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有网友认为肯定有问题,因为没有人会主动说明问题,可能是因为监测公司要求进一步获利,但他无力帮助,对方威胁。他不得不采取这样的自曝方式,让对方没什么可勒索的,但他也付出了代价。

有网友觉得这个人真蠢。他把自己的未来卖了10万,亏了10万。这样的人真的不适合做领导。毕竟作为领导,需要有强硬的决心,拒绝行贿者。之后就要把这类人列入黑名单,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教育系统的公平和诚信。

有网友觉得这样交真的很有意思。他的所作所为是毁了自己,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麻烦。这件事之后,他就不会在教育部门工作了,因为他的人生有污点。但对其他人没有伤害,尤其是行贿人。不值得。

无论你做什么,你都不能违反法律。你做了之后,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他被判了11个月,缓刑一年就是证明。这对他应该是个教训,对我们应该是个借鉴。生活中可以得到好处,但是要合法。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美好,我们的国家才能和平幸福,我们的未来才能更加光明。你怎么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