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郭桓案怎么了?
元朝末年,吏治腐败,以至于建国后明太祖非常注重政风。一方面,他提倡清廉,要求各级官员遵纪守法,清廉爱民。另一方面,官员违法会受到严厉惩罚,以阻止官员腐败。如果一个官员犯了贪污罪,他将受到剥皮的惩罚。在案爆发之前,先后发生了空音案和胡案。为了解决官员的腐败问题,明太祖逐渐采用了法外惩罚的方法,且愈演愈烈,并成立了锦衣卫加强对官员的监控。他曾感叹:“我只不知道德,控制皇族的办法用尽了!”。
洪武十八年(1385),怀疑时任北平承办宣传部署书记的与已被判刑的按察使秘书赵和户部侍郎合谋诈骗,下令调查。同年3月,于敏和丁廷举举报利用职权与、赵、、王道恒等腐败官员勾结。这些事项如下:
侵吞太平、镇江等府税收,减少朝廷年收入。
侵吞了西溪的秋粮。浙西秋粮本应上缴450万石,而郭桓只上缴了200多万石。
征税时,各种税如水钱、粮钱、库钱、佛钱等。在各种借口下被征收来充实自己。
郭桓等人贪污粮食共计2000多万石。为此,明太祖决心抓住机会,在全国范围内扫荡腐败官员。
命刑部吴用审问此案,涉及全国十二位首席秘书,包括法务部尚书赵燮、兵部尚书王、兵部侍郎、麦智德等。总共损失了2400万吨精制谷物。“自六侍郎左右,窃民七百万,字连直,省内诸官皆死数万人。”为了追回粮食,演变成全国哗然,富家子弟倾家荡产,史称“郭桓案”。最后,为了平息民怨,明太祖杀了审刑司吴用,并声称折算出来的盗粮中有2000多万石。“我怕老百姓不信,我就写七百万耳。”
《明刑律二》记载郭桓案时,据说郭桓是财政部侍郎。汉武帝怀疑和赵等北平二司官员与桓合谋谋利。从六个侍郎开始,都死了,偷了七百万,连省里的官员都被杀了好几万。明太祖在《大宝》中感叹:“古往今来,贪赃枉法的人很多,但走得这么远的不多!”成千上万的人在郭桓案和之前的空印案中丧生。这是明太祖过分强调惩治腐败的一种表现,这使明朝的官员警惕恐惧。当时人们说:“郡县官虽住穷山,往京师一万多里,都是担惊受怕,仿佛神明在上,不敢少。”由于郭桓案涉及面广,许多官员遭受不公,这大大降低了消灭政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