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副部长的职责是什么?
法律解析:组织部副部长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省委关于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工作安排,督促落实组织部的工作计划和要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引导党务工作者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帮助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全章的组织工作,监督民主生活会、党政联席会、民主评议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按照党章规定和学校党委要求,抓好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思想状况调查、党员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费管理和党内统计;协助部长做好干部和知识分子工作;关心部里同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搞好部里的自身建设,监督检查部里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认真做好上级领导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第十条是按照自己的纲领和宪法、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中的个人服从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党内的一切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其代表机关和非党组织中的领导班子以外,都是选举产生的。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对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应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不仅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而且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要互通信息,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各级党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让党员对党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各级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切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委员应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既要保证党的活动受到党和人民的监督,同时又要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 * *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