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公司要求跳槽5次以上不投简历。从劳动法角度如何解读?

可笑!公司要求跳槽5次以上不投简历。从劳动法角度如何解读?跳槽五次,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他工作没做好或者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可能是因为他觉得工资不高,或者工作环境达不到他想要的标准。

既然跳槽,那肯定是对这份工作不满,所以选择新工作的好处就是可以看到不一样的风景,但只是表面的风景。动作太快,无法理解和品味。我不知道,这个频繁跳槽的人,是在一个行业跳槽,还是跨行业跳槽。如果他换一个行业的工作,可能会有一些关联。如果他跨行业跳槽,基本没有工作,没有联系。我觉得基本没有大的发展。因为你跳了五次,基本上几个月后换一次工作。这样,你去一家公司,一熟悉就走。公司对你了解不清楚,你可能会离开,你的晋升空间和待遇不可能有大的提升。

作为企业,我不想接受这种人。我换工作太频繁了。看看你以前工作的简历。如果我在这个单位工作,几个月后必须离职吗?一个单位,一个岗位,短时间是看不懂的。你需要静下心来,一步一步往下走,才能完全理解这个帖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及如何做得更好。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英语机构,却只有一个新东方,为什么有那么多电子商务公司,却只有一个马云。俞和马云都是经历了很多挫折才取得现在的成就。如果当年他们放弃了,就没有今天的新东方和阿里巴巴。

总结:一般来说,企业都不喜欢这种频繁跳槽的情况,这样其实会给你自己的单位造成很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