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传记

1994年7月至2006年8月5438+0,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2006年9月5438日至2002年6月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任审判员(副处级)(其中1999,65438+10月至65438+2月在竹溪县蒋家岩镇任小康工。

2006年6月5438-2002年6月分配到茅箭区乌当街道办任副主任);

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2003年10月至2006年9月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2006年9月至2008年8月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2008年8月至2011,任丹江口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1 6月起任郧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