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生态文明司司长的职责是什么?
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是负责检测全市宏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整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三是承担起指导、推动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四是承担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规划责任,制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控制目标、政策和措施。
五是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组织制定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第六,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第七,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和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
八是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九是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计划。
十是负责能源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实验区的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地方粮食收储计划的实施和日常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