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性生孩子会影响就业吗?

近日有读者反映,已婚未育女性在求职过程中屡屡碰壁,原因是用人单位怕她们入职不久就怀孕生子,带来一系列工作问题。很明显,这是一种就业歧视。即将出台的就业促进法中,专门设立了“公平就业”一章,明确对就业歧视说“不”。但由于这些条款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求职者在实践中仍面临诸多困难。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演出赢了,但被拒绝了。“没想到我老婆因为已婚无子女,连续面试了三个单位。”近日,王先生愤慨地告诉记者。王先生的爱人小文(化名)是一名商务英语专业的大专生,去年从原单位辞职。小文以为自己年轻,英语专科毕业,有工作经验,找个好点的工作应该不难。没想到,“已婚未育”的身份让她数次被拒。小文告诉记者,第一次,一家公司招聘两名文秘人员,她和另外两人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前,她要填一份简历,其中一栏是“婚育”。小文发现,除了她已婚未育外,其余两人未婚,另外两人已婚且受过教育。最后,在赢得学历和成绩的情况下,小文还是被淘汰了。她很疑惑,于是通过熟人打听。老板回答:“公司工作强度大,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刚结婚,过两年肯定会有孩子。你找谁来代替你?”对于这个解释,小文和爱人都觉得无语。此后,小文让熟人介绍了两家公司。面试时,用人单位非常“关心”她这两年有没有生孩子的打算。小文说考虑一下,被婉言拒绝了。就这样,在家待业近半年后,小文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工作。招聘人员询问婚育的情况并不少见。前几天,记者还在某网站的“职场生活”论坛看到了一个网友发的帖子。帖子写道:“我是一个结婚不久的女青年。我原来的单位因为经营不善裁员,我也在其中。本以为凭我的本科学历和技能找工作没问题,没想到却遭遇了“就业歧视”。面试的时候,招聘人员随意问了我一个问题:“你结婚了吗?”我回答,“结束了。”“你有孩子吗?”“还没有。“招聘人员马上让我回家等消息。我就知道这次面试肯定会“黄”,因为我已经结婚了,还没有孩子。已婚且无子女的女性更难找到工作。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已婚未育女性如今已成为求职中的“困难户”。闸北区总工会职业介绍所沈月娥告诉记者,在她接触的用人单位中,至少有60%到70%明确要求刚毕业的未婚女性或已婚已育女性。除非专业技能等人才短缺,否则已婚未育的女性求职者很难找到工作。沈月娥说:“用人单位为什么不用已婚无子女的求职者?原因很简单。主要是怕这些女员工几天不工作就请假回家生孩子,对岗位造成直接影响。一方面,他们不能干重活,不能加班。另一方面,她们休产假还要换工作人员,单位必须支付更多的人工成本。”因此,一些“已婚无子女”的女性求职者为了迎合用人单位的口味,往往在“婚姻状况”一栏填写“已婚无子女”。为了防止女青年在一起生孩子,有的企业甚至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女职工进入企业后一年内不能生孩子,有的企业则限制每年一定数量的生育。已婚未育女性在求职中屡屡碰壁,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也是典型的就业歧视。为了有效遏制日益普遍的就业歧视,即将出台的《就业促进法》专门设立了“公平就业”一章,明确对各种就业歧视说“不”。比如,《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从事就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有就业歧视;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招用女职工时,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女职工结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