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被罚2890万元。是什么导致了判罚?
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出2021的第一张罚单:中信银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被罚款2890万元,此外,14名责任人也被央行罚款。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显示,中信银行存在四类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要求保存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的;未按规定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的;与身份不明的客户打交道。
四个违法原因都是踩了反洗钱法的红线。壳牌财经曾报道,近年来反洗钱监管力度不减。央行此前披露的反洗钱工作成绩单显示,2019年处罚机构525家,罚款2.02亿元;2020年,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泰证券等金融机构。还因为反洗钱不力被罚款几千万;今年年初,支付机构郭彤兴义被罚款近7000万元,违规原因还包括反洗钱不力。
同时,时任中信银行零售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赵同伟等14责任人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收到央行2.5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罚款。
具体来看,时任中信银行零售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赵同伟被罚8万元,时任中信银行银行部总经理金喜年被罚3.5万元,时任中信银行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徐震被罚4.5万元,时任中信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谭芳被罚7万元,时任中信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闫梅子被罚45时任中信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闫颖被罚3.5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合规部总经理李荣被罚4.5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合规部副总经理被罚2.5万元,时任中信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刘被罚3.5万元,时任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副行长张明被罚6万元时任中信银行私人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的康静被罚款4.5万元,时任中信银行软件开发中心总经理助理兼副总经理的冷伟被罚款2.5万元,时任中信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助理行长的黄凯华被罚款2.5万元。
中信银行表示,将继续严格执行央行反洗钱规定,秉承?重整改、强合规、防风险、提质量?反洗钱管理目标,进一步加大投入,促进反洗钱风险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