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简历。
1973.08——1974.12,山东省昌乐县委党校教师;
1974.12——1975.09,山东省昌乐县高崖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5.09——1976.11,山东省昌乐县委常委、城关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6.11——1978.07,山东省昌乐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城关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
1978.07——1982.10,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书记、党组书记;
1982.10——1989.12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青联副主席、主席,省委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其间:1988.09——1989.0438+0中央党校。
1989.12——1990.08,山东省妇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0.08——1992.06,山东省妇联主任、党组书记;
1992.06——1993.04,山东省妇联主任、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党委书记、院长;
1993.04——1993.05,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妇联主任,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党委书记、院长;
1993.05——1998.04,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其间:1994.03 —— 1994.05,中央党校参加省部级干部培训班;1995.09—1997.10山东大学国家政治学院科学社会主义硕士研究生课程);
1998.04——2002.03,山东省委副书记(其间:1998.09 —— 2001.07,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政治学在职研究生学习;2001.03—2001.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培训班);
2002.03—2003.11,山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03.11——2005.06,司法部副部长(正部长级)、党组副书记;
2005年起任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其间:2004年至2006年在中央党校研究生班学习法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