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四大冤案是什么?杨乃武和小白菜受了什么折磨?张文祥是在那一年被处决的吗?求年的过程!谢谢你

四大冤案:杨乃武诉蔡晓、杨三姐案,张文祥刺马案,淮安奇案。

杨乃武于道光十六年(1836)出生于浙江余杭县(今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一个小康之家。他从小勤奋好学,为人正直。结过三次婚,第一次是吴,第二次是大雁,后来难产而死。在与案发时的妻子小杨展结婚后,她去世了。

杨乃武和小白菜受了什么折磨?

大白菜真名叫终身大妈,乳名阿生。小杨乃武15岁,他的父亲是毕程响。后来在一些文学作品中被称为毕秀谷。八岁时,小白菜随母亲改嫁到余杭县,母亲嫁给了余,她称之为继父。杨乃武和葛品廉是邻居。葛品廉的父亲葛凤莲早年去世。葛品连的母亲也嫁给了沈体仁,沈体仁是葛品连的继父。11岁时,小白菜被母亲王和母亲沈许配给葛品莲。葛品连成年后,继父把他推荐到一家豆腐店当哥们。小白菜16岁的时候,葛品莲想娶小白菜。大白菜和葛品莲在同治十一年三月初成了40%的亲缘关系,大白菜是葛碧的。

此时,杨乃武正在阐明角落里的三座新建筑。盖房子的时候,沈体仁是监工。当他得知有新房出租时,他告诉了葛品莲的母亲沈。通过赵兰荣,沈从租了一栋楼房给小白菜夫妇住。月租800元,杨乃武和小白菜住在同一栋楼里。葛品莲还在豆腐店里帮忙。因为他早上起得早,所以晚上他有时呆在商店里。小白菜一个人在家,无事可做。他经常去杨乃武家散步,有时和杨乃武一起在杨乃武家吃饭。小白菜也学唱圣歌,因为识字不多,就请了杨乃武。起初,大杨詹的家人还在,小白菜和杨乃武之间的频繁接触不会受到批评。同治十一年九月八日,大杨战难产而死,整栋楼有时只剩下杨乃武和小白菜两个人。小白菜还是和以前一样,不避嫌,和杨乃武走得很近。后来,关于杨乃武和大白菜有染的谣言被所有的邻居知道了。小白菜夫妇在杨乃武住了一年后,杨乃武要求将租金提高到每月65,438+0,000元。小白菜夫妇觉得难以忍受,于是在太平巷王信培旁边租了一间房子。

杨展一家去世三个月后,杨乃武嫁给了肖央的家人,也就是詹彩凤。次年8月,杨乃武参加桂幼科省考,取得浙江省第104名。

案件的开始

同治十二年十月九日,在豆腐店帮忙的葛品连,因为身体不适,在路上吐了几次,就回家了。我没吃早饭,就在糕点店买了饺子。到了门口,还是吐了。当他到家时,他就去睡觉了。他以为自己又得了丝虫病,就让小白菜去买桂圆和日本人参炒衣。葛品连服用后并没有好转,病情反而更重了。当天下午,葛品莲病重。延至申时,葛品廉已死。

葛品连死后的第二天晚上,尸体的口鼻流出了血。葛品连的养母石怀疑葛品连死于投毒,遂与沈等亲友商议,要求政府前来验尸,以查明葛品连是否死于投毒。如果中毒而死,请刨根问底。当地治安官王林得知此事,当晚便让人写了一份声明。第二天一早,在当地县长王林的陪同下,沈向县政府提交了一份要求尸检的声明。

知县褚勋

余杭县令刘锡通年近七十。刘希同接过讲话稿,正准备和沈襄一起去勘验,给沈才全缝补,正巧大夫来我办公室给刘知府治病。陈柱山和刘希同关系密切,经常来往。于是他一边咨询医生,一边谈论即将到来的勘验。当陈柱山得知应该由葛品莲来鉴定死因时,他把自己在街上闲逛时听到的关于杨乃武和小白菜之间的传闻告诉了刘希同。他还说,邻居们都认为葛品莲的死是杨乃武和大白菜造成的。

之后,刘希同带着沈翔来到葛品莲的太平间,给沈才全缝补。经过死后检查,沈翔发现葛品连的尸体背部呈淡蓝色,口鼻流出淡淡的鲜血,身上有十多个大气泡。但是用银针探喉咙是青黑色的,擦不掉。好像不是中毒的迹象,我很疑惑。所以我就跟知府说我中毒死了,没报什么中毒死亡。刘希同也没有问。沈才全问沈翔,沈翔说可能是生烟土中毒了。沈才泉说,不可能是生烟土,拿生烟土是谋私利。是自杀,不是他杀,肯定是投毒。沈襄不服,于是和沈才泉争执起来。本来验毒的银针要用皂角水擦洗很多次,结果忘了。刘希同对陈柱山的话感到不解,但实际上相信了沈才泉的话,认为葛品廉死于砒霜中毒。在我准备叫小白菜审问的时候,我问她:“毒药是从哪里来的?”小白菜回答“不知道”。刘希同将小白菜带回县衙审问。

刘希同把小白菜带回县衙,严刑拷打。据当年的《申报》记载,对白菜的处罚是“烧红丝刺胸,开水浇背”。在严刑拷打下,小白菜供认了因与杨乃武通奸而杀害丈夫葛品莲的罪行。

小白菜表白后,已经是第二天的第三个晚上了。刘希同一得到小白菜的口供,就立刻派王兴书局,带着强人阮德去抓杨乃武。阮德和强行把杨乃武带到了县政府书店。杨乃武半夜无缘无故地被强行带到县政府,他一肚子火。在接受知县质询时,他不仅否认因强奸与小白菜合谋,还态度粗暴地与刘希同顶撞,令刘希同大为恼火。杨乃武得知小白菜的供词是在第五天交给他的。所以当事人让婆婆的亲戚朋友为她作证,证明她第五天在南翔,第六天回到余杭市。意在否认大白菜承认正月初五交砒霜的事实。杨乃武岳父的干兄弟吴玉坤、杨乃武岳父的侄子詹善政、杨公之、沈肇星、冯殿贵、杨乃武的堂兄弟等人,都按此要求向余杭知府递交了官文。

因为杨乃武有举人的身份,他是天子的门生,所以他不能受到惩罚。刘希同很无奈,得不到最后的告白。第二天,他向杭州知府报告,要求改变他在杨乃武的举人身份。杭州知府陈露通过浙江巡抚杨长钧向朝廷提出了一个问题。同治皇帝亲自批了杨昌俊的爵位:“杨乃武到朝廷去养一个人,因杀夫,应受审判和征召。”

杭州政府重审

葛品廉死后的第十天,也就是同治十二年十月二十日,刘希同把杨乃武、大白菜和整个案卷送到杭府。但杨公之、吴玉坤、詹善政等人于初六为杨乃武回余杭城的官宣,被刘锡同压制,并未随档呈上杭州知府。

这时,御批杨乃武革去举人的命令已经下达,知府陈露动用了严刑。然而,杨乃武忍受了惩罚,但他不得不承认他与小白菜合谋。当陈露询问砒霜的来源时,杨乃武编造了一个故事,说他在完成中国招聘的手续后,在回余杭的路上,在臧倩镇知名的爱仁堂药店以毒鼠强的名义购买了砒霜。陈露得到这份供词,认为案情已经清楚,便让刘锡通去取钱宝生的证词。

钱宝生来到县衙,说自己不叫钱宝生,叫钱鹿鸣,又名钱谭,并没有卖砒霜给杨乃武。刘希同多次给钱镠做工作,说不会追究他卖砒霜的责任,也不会派他去杭州作证,并给钱镠写了书面保证。钱镠后来同意按照刘希同的意思作证。

陈露得到了“钱宝生”的证言和杨乃武、小白菜的口供,所以他认为证据确凿,可以定罪量刑。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六,杭州知府陈露作出判决,以奸杀丈夫之罪,判处小白菜死刑,以责成杨乃武作出决定,上报浙江按察使。

浙江按察使纪开始认为此案可疑。因为杨乃武是举人,他自己也是举人。他不太相信一个举人会为了一个女人而舍弃自己的前途,还要自己付出生命。于是打电话给刘希同,询问案情经过,有没有什么异常。这个刘希同向省法官保证,此案铁证如山,不存在冤假错案。蒯和孙看到这才松了口气。然后根据杭州知府的意见,将此案上报浙江巡抚杨昌俊。

在此期间,杨乃武在狱中写了一份关于被刑讯逼供的诉状。他的妻子,小的家人,即詹彩凤,上诉到杭州的各个衙门,但没有引起当地官员如浙江巡抚和该公司的注意。

去北京告“御状”

同治十三年四月,之妹叶陪同丈母娘家的长工王廷南、王阿木乘船来京,在北京同乡恭子的指导下,将所写的申诉材料递交至都察院。事先约定王庭南进都察院呈上。进都察院前,王廷南说自己视力不好,让王进去交卷。这个王说他是王庭楠。就这样,王阿木以王廷南的身份被遣送回浙江杭州。

接受了杨乃武的呈文后,都察院写信给浙江巡抚,要求重审此案。杨昌俊将此案移交杭州知府陈露重审。当然,结果只能维持原判。

由于的妻子小多次在杭州各衙门告状,杭州街头谣言四起。这件事引起了当时红极一时的红顶商人、江南药王胡雪岩的注意。杨乃武的妻子得到了胡雪岩的经济支持,她得以再次进京。同治十三年九月,杨乃武的妻子詹彩凤带着家里的帮工姚世发进京,带来了杨乃武的控告材料,并把材料递交给了步军和衙门。步军统领衙门将杨乃武的诉状上奏皇上,皇上传旨,将此案交给浙江巡抚杨昌俊督同公司亲严逊。但杨昌俊没有亲自提严讯,而是把案子交给了新上任的湖州知府西光、绍兴知府龚家俊、富阳知府徐家德、黄岩知府陈宝山。湖州知府西光参加了几次庭审后,找了个不参加庭审的借口。我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此案主要由龚太寿审理,但由于同治皇帝驾崩、国考等国家大事发生不久,此案无法再次审结。

惩罚的审判

由于案件旷日持久,社会影响巨大,刑部给王树瑞打电话,要求重审此案。慈禧太后命浙江秀才胡瑞兰审阅。胡观举虽然学的是政治,但对刑名并不熟悉,所以无能。与杨长军相熟,未能推翻原判。

此后,此案几经波折,被交付刑部。处罚部门在审查档案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疑点。

浙江籍北京官员也十分关注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在家乡的审理。综合各方面的分析判断,他们认为本案是冤案。于是他们联名上书都察院,根据刑部提出的前述案件中的疑点,从家乡听到了更多的消息。都察院收到呈文后,上告皇太后和皇帝。两宫皇太后居然批准了都察院的邀请。

刑部受理此案后,调集了本案的相关证人以及杨乃武和小白菜前往北京。由于当时案件的主要证人钱镠已经死亡,刑部无法依靠证人证言和犯人口供来定案。虽然在庭审中发现杨乃武和小白菜都受到了刑讯逼供,这与杨长军标题和胡瑞兰最后表现没有刑讯逼供的那一段明显不符,而且杨乃武和小白菜也因为强奸推翻了当初杀人吸毒的口供,但刑罚部门认为仅凭这些很难定案。刑部官员在北京审讯证人证的过程中,发现余杭县知府刘锡通对葛品廉投毒尸体的勘验结论有疑问。因此,应请求,将葛品廉的灵柩运往北京,对葛品廉的死因进行重新检验。

光绪二年十二月九日,刑部在北京海会寺开棺验尸。因为这个案子影响很大,很多人都来看尸检。经过荀彧的验尸和连顺的饮报,发现葛品连全身黄白,确实无毒,病死。在场的刘希同和原鉴定人沈翔也不得不认可这一鉴定结论。刑部官员还就原检一事对刘希同和沈襄进行了质询。两人承认,当初检验时,银针没有按要求用皂角水反复擦洗,不符合法院规定的检验要求。沈襄只向刘希同报告服毒而死,没有报告任何毒药,等等。

因此,杨乃武和小白菜确实很委屈。他们当初“因强奸而寻毒”的有罪供述,明显是假的。于是,刑部上奏皇帝,免去了刘希同的知县之职。其他相关审判官员也因审判不利而受到处罚。杨昌俊、胡瑞兰、陈露等。被全部革职,而刘希同则被重罚,发配黑龙江赎罪,不得赎身。沈襄被判80棍两年徒刑,沈才全被判100棍两千里。杨乃武和小白菜被冲走了,但也受到了八十棍子和一百棍子的惩罚。至此,该案于光绪三年二月十六日审结,整个审理过程历时约四年。

杨乃武回到余杭后,在上海《申报》工作,不久又回到余杭种桑养蚕。民国三年(1914)逝世,享年74岁。他回到余杭后,由于亲戚朋友衣食无着,小白菜最终在尼姑庵当了尼姑。大白菜死于民国十九年(1930),享年75岁。

我不确定这一年的进程,但让我们看看这对你是否有用:

灵池灵池也叫灵池,民间称之为“千片”。灵池原意是山的坡度逐渐降低。当它被用作死刑的名称时,它的意思是当一个人被执行死刑时,肉体被一个一个地割掉,使受害者缓慢而痛苦地死去。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正式定名为辽代刑。此后的金、元、明、清都将其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酷的死刑。这种刑法主要是用来惩治十恶中的一部分,比如谋反、造反。在清朝乾隆时期,如果父母或公婆,儿子杀了父亲,妻子杀了丈夫,也是违反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判死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的反抗,那些没有按时纳税的人也被处以晚死的惩罚,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凌迟的惩罚很残酷。一般来说就是切下一块块人肉的意思。历代的行刑方式也有差异。一般砍八刀,先砍头,再砍手脚,再砍胸腹,最后砍头。但其实不止八刀。清代有24刀、36刀、72刀、120刀。二十四刀是:一两刀割眉,三四刀割肩,五六刀割胸,七八刀割手肘,九十刀割肘肩之间部分,十一二刀割腿肉,十三四刀割腿肚,十五刀刺心,十六刀割头,十七八刀割手。实际执行的时候更多,大部分是明朝恶太监刘瑾被砍了三天,一共4700刀。到公元1905年光绪年间,凌迟之刑被废除。起初,刽子手会熟练地用刀把犯人的喉结割出来,防止他喊叫。然后迅速放血包扎伤口。第一部分是背部,每一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杀死一个成年人,必须使用3357把刀,刀必须流血,失去肉。应该是用白色的大瓷盘粘在上面,让观众欣赏,得到欣赏。如果犯人在规定的刀数之前死亡,刽子手会被观众耻笑,可能会丢掉工作。在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不人道的是公元年。灵池,原名“灵池”,原意是小山的缓坡。荀子曰:“岸上三尺,空车不可登。”一座山的山,让负车爬。这是什么?凌迟到了。“意思是车在三尺陡坡上拉不起来,但是因为坡度平缓,车可以拉到山顶。后人以凌迟为刑名,只取其缓意,也就是说以极慢的速度把人处死。为了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把人的肉一刀一刀地割下来,直到肉割得差不多了,再剖腹把头割下来,让犯人死去。所以年也叫割、割、寸割等。所谓“千片”指的是年份。元朝把犯人碎尸万段,明朝的刀数远远多于上一代,这已经够震撼的了。明代有两个著名的行刑案例,刀数都有明确的记载。一个是郑德太监刘瑾,一个是崇祯年间的书生郑智。邓之诚《骨徐栋记》卷二《寸》中说:“按俗,明代焚寸之刑,刘瑾为四千二百元,郑智为三千六百元。李慈铭的日记也说了。“刘瑾在这里被砍的刀数可能是误传。事实上,刘瑾被砍了3357刀。这么大的数字真的很惊人。民间女子骂人经常说“你挨一千刀”。古代砍人一千刀以上好像不是个虚词。先说刘进。郑德五年(1510),刘瑾因叛国罪被判死刑,圣旨准予“年内三日”,然后要把他的尸体归档。参与执行第十计划的张文林详细交代:当天,陕西师团长胡瑗被判入狱,斩首。他很惊讶,并告诉上述刘晶先生,“我怎么能这样做呢?刘慧晏:“我让本科生来帮你。”“回应一下。官方早餐后,我叫官方跟随公司到西角印郎铮,刘进已经动手术了。一年的刀数,比如3357刀,每十刀休息一会喊一声。第一天要先从胸部左右两侧开始剪357刀,如大指甲片。第一次动刀会有血,第二次动刀就没有血了。据说犯人受到惊吓,血进入了小腹和小腿。切开后,血就出来了,所以我觉得应该是。最迟把金送到天府宛平县,放了。金还是吃了两碗粥。防贼就是这样。第二天,他被带到东边的角落。第一天,金被罚,他说了一句话。他用麻核桃堵住嘴,几十刀就断气了。日升时,刘瑾同监奏圣旨,晚数尺,锉尸以免斩首。受害者的家里,争取用它的肉来祭祀死者。锉尸就是胸口一把大斧,胸口算。报答一个小偷太可惜了。刘瑾执掌朝政时,毁忠多恶。他最后变成这样是真的,但是从他被惩罚的过程来看,不能说真的不人道。再看郑智。可惜当年刘瑾被折磨,郑智却被折磨成这样。郑智,常州横林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他的文采和名声曾经很出名。崇帧初年,由于朝廷内部党争引发的政治纷争,郑智也被卷入其中。他被指控犯有两项令人发指的罪行,即“工作人员的母亲”和“被强奸者的姐姐”。罪行发生后,朱由检皇帝亲自指示他在当年执行死刑。关于郑智案的详细背景和是非曲直,这里不做具体考证,只说一下他被处分的大概过程。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拂晓,圣旨下达,即日执行,有官员当即下令召见相关人员。护送犯人去西城。当时,西施位于北京皇城西侧的甘石桥司夏牌楼(以下简称西四牌楼,现北京西四),这里经常执行死刑犯的处决。按照惯例,斩首在西排楼下,年号在东排楼下。于是,那天早上,一群人在东排旁边搭起了一个棚子,监工、砍头官等人坐在里面,棚子前面竖起了一根粗木杆,木杆上插着叉子。很快,行刑的刽子手也提前赶到了。他们每个人都带了一个小篮子,里面有铁钩子和锋利的刀子。刽子手拿出铁钩、尖刀等。把它们放在沙子上磨得非常锋利。早上和第三个小时,监工带着一个队长和一个仆人把郑智带到了刑场。郑智被临时停在南排楼下。他坐在一个大篮子里,没戴头巾,也没穿鞋和袜子,正没完没了地和一个书呆子谈论家里的事情。此时围观的人群拥挤不堪,堵住了周围的道路和空场,附近的屋顶上也站满了人。一位官员说,西城法院的法官还没有到,所以他不得不暂时停下来。就在这时,知府挤满了随从,从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分开来到这里。落座后,他大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的噪音,人们听不清楚他读的是什么,除了他的最后一句话:“根据法律,你应该砍3600刀。”刽子手齐声附和,那声音就像雷震。围观的人都吓得两腿发抖。只听到三声枪响,然后行刑开始了。人群变得更加激动,一些爬上房间的人站起来,伸长脖子看刽子手如何砍人。但由于附近人群密集,远远看不到行刑现场。过了很久,我看到分叉的粗木杆上挂着一根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绳子,绳子的另一端吊着什么东西,滴着血。原来是人的肺和肝,被吊到了木杆的最高点。这说明犯人的肉已经割掉了,他已经开始开膛破肚了。过了一会儿,把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取出肝肺,又挂了一个头,说明郑智已经被斩首示众了。然后,把郑智的尸体吊起来,让他的胸部贴在木杆上,背部对着人群。大家看到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了一股股,但并没有被切断,成千上万密密麻麻的麻簇像刺猬一样。这时,一年的惩罚告一段落。两个队长舞动红旗,骑着快马向东。他们去皇宫向皇帝报告砍了多少刀。后来,一个刽子手取下了郑智的尸体,并卖掉了他的几块肉。据说,人们买这些人肉是作为制备治疗疥疮药物的原料。到了清朝,还有过年的惩罚。统治者一旦抓住农民起义的领袖,总会在年中处死。例如,太平天国北伐军失败时,包括、李在内的八名将军被俘虏并送往北京示众。捻军首领和赖战败被俘,同年也受到了惩罚。太平天国的著名领袖石达开在大渡河战败,向四川总督罗投降。然而,他没有得到宽大处理。清廷判决石达开不必押解到北京,在四川就地处决。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罗,残酷地使用了石达开等人的刑罚。那是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罗带领清兵去大开,宰辅曾士和和宰忠去刑场。石和曾被面对面绑在两个十字形的木桩上。在执行年号的时候,刽子手先砍了曾仕和,曾仕和却痛苦万分,狂叫不止。石达开骂他说:“这么短的时间你怎么受不了?”曾仕和只是咬紧牙关,不喊了。石达开被折磨的时候,被砍了一百多刀。他自始至终沉默不语。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震撼了清军官兵。四川布署使刘融说他“傲气刚强,但言语不卑不亢,不作谄媚之言。.....在行刑之际,我看上去很高兴,而我是最丑的。“凌迟的刑罚一直持续到清朝末年。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到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弊端进行一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请法务部尚书沈家本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其奏,并下令凌迟、斩首、屠戮等法令“永远删除,一切法令改判”。从此,当年的非人酷刑从法典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