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主任是什么级别?
在官方的水平上
直辖市街道办主任为科级,其他地级市街道办主任为科级。
直辖市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县级(相当于其他省份的县级):因为直辖市的行政管理体制是:直辖市-区、县-街道、乡镇,对应的行政级别是:省级-正厅级(地级市)-正处级(县级),所以直辖市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正处级。
其他地级市的街道办主任都是正科级:因为地级市的行政体制是:地级市-区、县-街道、乡镇、村,对应的行政级别是:正科级-正科级-正科级,所以其他地级市的街道办主任都是正科级。
一般来说,在地级市的街道,很多都是本区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与区级机关相同。作为机关的秘书或者主任,行政级别自然是正科级。但在一些地区,却出现了高调的情况,区领导兼任街道书记是常有的事。这种情况下,书记虽然是副科级干部,但不具有普遍性,所在街道的行政级别还是正的。
同时,对于官方层面有街道管理的社区,没有行政级别。一般来说,社区居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业务上接受上级乡镇(街道)机关的指导,内部人员属于编外人员,不设行政级别和职务。但很多地区在选举乡镇(街道)副职领导时,社区居委会书记也是候选人。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实际工作中,社区主任或书记类似于街道办的股级干部。
街道办和乡镇是一个级别,就像市辖区和县、县级市是一个级别一样。街道办事处、市辖区是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主任、市辖区区长由上级政府任命,没有独立决策权。乡镇政府虽然也由上一级政府管理,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乡长、镇长由本乡人民选举产生。
一般来说,街道办事处主任、书记的行政级别与所在城市、所在岗位有直接关系,不能简单地确定其行政级别。当然,街道办事处主任、书记的级别往往与其机构规格是统一的,但对于社区来说,他们没有行政级别,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实际工作中,社区会接受街道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