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集团原党委书记徐坚怎么了?

2065438+2007年2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建一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判决书所附清单中的个人财产;徐建一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具体情况: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徐建一利用担任一汽集团副总经理、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吉林市委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长春顺航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强在企业管理、职务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00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建一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徐建一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缴赃款赃物,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